,来到凌萧身边,呜呜地往他腿上蹭。凌萧摸了摸他柔软的头发,捏着他的毛耳朵说:“乖哦,一会儿给你喝热牛奶。”

凌子忆笑起来,望着凌萧的目光闪闪发亮。

凌萧来到厨房,一边打火用小奶锅热牛奶,一边拿出火腿,放在案板上切片,间或扔下一两片去,这时凌子忆就会敏捷地跃起,张口“嗷呜”一下叼住火腿片,嚼几下咽下去,像抢食的小狗一样,不住在凌萧腿边撒娇。

牛奶热好,凌萧撤火下锅,将牛奶分成两半,一半倒入玻璃杯中,另一半放在一个敞口大碗里,牛奶氤氲的热气蒸腾出来,袅袅烟雾中,初晨的阳光从背后射来,打在凌萧身上,为他渡了一层金光,温柔出尘。

凌子忆看怔了,目光呆呆地,透出一股痴迷。

凌萧煎好火腿和鸡蛋,洗了几片生菜叶,烤了面包片,做成简单的三明治,放在盘中端到餐厅,一份放在桌上,一份放在桌下,那碗牛奶也被放在地板上。他坐下来,对凌子忆招了招手,凌子忆“汪”地应了一声,爬到餐桌下,跪在凌萧岔开的腿间,趴着吃他那份早饭。

人毕竟不像狗,只用嘴就能吃饭,凌子忆要将整张脸都埋下去,才能勉强碰到食物。他整个埋进盘中,用牙齿叼住面包片咬,嘴角都是油光,过一会儿又埋进大碗里,伸着舌头舔奶喝,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

凌萧吃完低头去看,凌子忆下巴上都是乳白色的液体,碗中牛奶上也浮起一层油光,还剩大半碗,倒是三明治已经吃完了。

“笨狗。”凌萧笑一声,从餐桌上抽了两张纸巾,抬起凌子忆的下巴,细致地给他擦去脸上的污渍,又弯腰将碗端起来,喂给他喝。凌子忆抿起嘴笑,小口小口喝完牛奶,又“汪”了一声。

凌萧收好碗盘,放进洗碗机里,然后整理好公文包,在玄关处换上大衣。凌子忆一直跪爬跟着他,这时喉咙里便发出“呜呜”地不舍声,用嘴巴去咬凌萧的裤脚,又转着圈儿去舔凌萧的鞋子,用力晃动屁股摇摆尾巴,露出讨好的表情,竭力挽留他。

凌萧踢了踢他,笑道:“别撒娇,晚上我就回来了,你乖乖的,嗯?”

凌子忆扁起嘴巴,不舍地“呜”了一声,却伏下身子,表示顺从。凌萧低头摸了摸他的头发,又在他胯下踩了一会儿作为奖赏,才整好衣服,衣冠楚楚地出门了。

房门关上,凌子忆在玄关又跪了一会儿,红着脸喘息,许久才压抑住涌动的情潮,慢慢站起来,脱下狗爪狗耳,从后穴中抽出肛塞,长长地呻吟一声,才软着手脚换上人类的衣服,打理好头发,也推开门上班去了。

早上9点。

凌子忆在公司打卡,进入办公室。

上午有一个会,他对着电脑看PPT,助理准备得万无一失,他只用对着讲稿读就可以,也检查不出什么错误来,便发了一会儿呆,忍不住有点走神。

这是他大学毕业的第二年,凌萧进入投行工作,他被父亲安排进凌氏旗下的企业,挂职总经理助理。大家都知道他是太子爷,给他这个“助理”也安排了一个更小的助理,帮他处理各种事情,他对企业工作不太擅长,别人也不会给他重要的工作,他便悠悠闲闲,上下班准时打卡,过得无忧无虑。

他知道爷爷对他很不满意,但这些年来爷爷私底下找过凌萧很多次,希望他回家继承家业,虽然凌萧无一例外都干脆地拒绝了,但凌子忆觉得,自己应当也不用再去继承家业了。

凌氏现在是他爸爸当家,爷爷即便再有不满,对他影响也有限。他便索性不去想那些烦恼,每天认真过自己的日子,上班听话工作,下班与凌萧一同生活,只觉世界上最幸福的日子便是如此了。

凌萧工作后,用之前写作的积蓄在帝都买了房子,一百五十多平米,四室三厅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