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编辑们都目瞪口呆,简直怀疑自己在做梦。就连一手挖掘出路易斯,认为他未来一定可以成为扬名全国的约翰此时也是惊诧不已,心潮澎湃。

他单知道《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是个好作品,但是他绝没想过《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能在刊登的第一期就达到这样惊人的效果!

约翰突然觉得一阵头皮发麻,他这次究竟发掘了一个怎么样的怪物啊!

一个刚来美国不过四个月的15岁东方少年,能用非母语写出这样受他们美国人欢迎的作品,这份才能说的上罕见也不为过了!

《流浪汉变成英国伯爵》作为短篇小说,约翰是打算把他分成三期刊登完的。等这个故事刊登完,他们报纸怎么办?

想到这里,约翰再也坐不住了。

他抱起装着读者来信的箱子就冲了出去。

刚结束棒球训练汗流浃背的乐景的刚回到家,玛莎就对他说:“约翰先生正在等你。”

约翰找他?

是来告诉他读者反馈的吗?

约翰兴奋说道:“颜,你看,这些都是寄给你的读者来信,足足有两百封信呢!”

乐景随手拿起一封信拆开,刚看了开头就脸色古怪起来。

来信人叫汤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