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朝季亦安伸出手,手臂白皙瘦削,指尖轻轻一勾,就轻而易举地绕上他的手指。
季亦安抬眼,没抽手,知道她这是又要作了。
宋初见他没反应于是得寸进尺,直接拎着他的手掌举到自己眼前。
这是一双典型的男人的手,健康的小麦色,不算光滑,指甲修得很整齐,而且非常修长,手指一动手背就会牵扯起经脉。
那种骨感与力量感的完美融合,让宋初觉得非常性感。
她是个手控,但不喜欢过分瘦长苍白的,季亦安的手让她非常喜欢。
她从上次见他拿枪时就想仔细看看他的手了,如今看了才知当时的粗粗一瞥果然没看走眼。
“很好看。”她咬着温度计,含糊不清地夸了一句。
“……”季亦安抬手将温度计取出来,“也不怕把里面的水银给咬破了。”
他转动温度计,38.1摄氏度,算是退了点了。
“再把药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