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比某人想吃还吃不着好。”
郑常是个吃百家饭长大的孤儿,仅仅比郑凛小两岁。入伍前他习惯了一个人,入伍后又习惯与战犬为伴,退下来后就跟两条狼青相依为命。
倒不是真想一个人孤独终老,只是这些年没有长辈为他操持终身大事,时间久了这份心思就越来越淡了。当然,这不代表他羡慕两厢情悦的感情。
郑常一手夸张的捂着胸口,一手指着郑凛不敢置信的说道:“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凛哥,我真是看错你了。”
“行了,该收拾东西回去了。”未婚妻就在跟前,郑凛可没有兴致陪另一个单身狗耍宝,直接一脚踹过去催促郑常。
郑常连忙后退躲开了,认命的将晾在空地上的苦肠草一股脑的塞到了大麻袋里,然后全部搬到了上一次做好,这一次又带进山的简易担架上。
虽然两人进山是为保护桑叶等人的安全,但是没有真的干站着什么也不干,因此也带上了挖药材的工具,
只是两人觉得男人背背篓的模样太娘了,果断的带了三个大麻袋。他们力气大刨地的活儿做的也比妇人们快,三个大麻袋全部被他们装满了,少说有一百五十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