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低着头,步履匆匆,没有注意到保时捷。
谭羡安眼睛一亮,按了一下喇叭。
知曼被吓了一跳。
她一连后退好几步,差点摔倒。
谭羡安从保时捷走下来,冲着她一鞠躬。
他说:“你好,美丽的知曼小姐,又见面了。”
知曼:“……”
“刚刚介绍过,我是谭羡安。”
西装外套已经脱了。
白衬衫袖子挽到手肘,露出精瘦白皙的小臂。
谭羡安笑得眼睛弯弯,痞帅痞帅。
“知曼小姐,我热情地邀请你,与我共进晚餐。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荣幸呢?”
知曼害怕这些人。
特别是,这人还是陆让的朋友。
是傅展年他们圈子的。
她咬唇,小声开口:“我要回去了。抱歉。”
谭羡安长臂一拦。
将知曼前路全部挡住。
“好吧,是我有些唐突了。”他笑着给自己台阶下,“那你等我一分钟。”
知曼抬头看他。
谭羡安转身,拉开车门,从副驾拿了本书。
塞给知曼。
“这是我写的,有时间可以看看。我想请你当我下本书的女主角原型,要是你愿意的话,我们下次再详聊。”
说完,他没有留恋,转身上车。
保时捷飞驰离去。
“……”
知曼拿着书,有些惊讶。
陆让的朋友里……还有当作家的吗?
知曼从小到大都是学霸,很努力,成绩也好。
她佩服聪明人,也喜欢文化人气质。
傅展年脑子极好,能力强,低调矜贵。
必须承认,知曼爱上他,和这种魅力也有点关系。
她原先对谭羡安这种不羁浪荡子气质,完全心无好感。
只觉得十分厌烦。
现在,又好像没有那么厌恶了。
知曼捏着书。
仔细看了下标题。
《替身情人爱上我》。
作者安羡。
知曼:“……”
-
夜幕低垂。
知曼回到学校。
陆陆续续有留校学生,出门吃晚饭。
知曼在便利店买了水和便当,准备回去吃药。
她不能生病。
一个人活着,才更得照顾好自己。
这次要不是恰好在外出差,她可能就倒在无人寝室里,再也睁不开眼了。
所以,女同事在公司放几句喇叭,知曼也没有怨恨。
默默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