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找人做的假‘房产证’,房主写的是叶向红。
他担心原主以后的生活,当时就问原主要不要解除收养关系,给她重新买一套房子,单独生活。
但是原主自已立不起来,一个16岁的小姑娘哭的稀里哗啦,根本不敢一个人生活。
或许,此刻的秦一峰才发现他的教育有问题,但为时已晚,他只能力所能及的为原主安排以后的生活。
他把他的工作临时给他一个可信的徒弟何小北做,90元工资,何小北拿45元,他拿45元。
这个年代的工作基本一个萝卜一个坑,有技术没有位置一样上不了位,何小北自然同意。
第6章 等着吧!
同时,秦一峰交代何小北,如果叶向红问起,就说他何小北每个月拿的是55元,秦一峰只拿35元,另外10元依然是原主交的家用。
有了这10元家用,叶向红至少不会把原主赶出去。
何小北这人很讲义气,他崇拜秦一峰曾经的战功,也钦佩他的为人,又是他的师傅,二话不说就同意了。
所以现在的叶向红每个月可以拿到35元加10元就是45元,在这个钱很能打的年代,只3个人吃喝,就非常不错了。
原主在他们的眼里就是个奴隶,心情好就给点吃的,饿个两天也正常,所以现在的生活反而比秦一峰在时还要好上不少。
对于工作的事情,秦一峰也很为难,他知道只要他死了,叶向红立刻就能把工作给卖了,甚至,给她的奸夫。
所以他只能先转给原主,这样他们才没有办法转卖,同时他也说明,只要原主满20岁以后,嫁人了,这份工作就转回给秦思华,算是用一根萝卜吊着这一家人。
只是他低估了人性的丑陋和贪婪,也高估了原主的能力。
秦一峰离世后,叶向红立刻让原主辍了学,让她在家里做家务伺候她一大家人。
在70年代,小学是5年,初中高中都是2年,一起是9年,原主读书算是比较早的,7岁就上学,按理说16岁就可以高中毕业了。
只是,父母以及奶奶的离世,本就身体不太好的原主大病一场,大半年才把身体养好,秦一峰担心她的身体,又休养了小半年。
就这样学习耽误了一年,所以秦一峰离世时,16岁的原主正在上高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