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边掏边调侃,“宝贝真贪心,吃了好多……”低头去吻他。

林书无力的偏过头,没吻上,湿热的嘴堪堪蹭过他的眼角,周朝渭也不恼,猫一样舔他的眼皮,亲昵又自然,“明天带你回家。”

该来的躲不掉,林书面无表情,心重重地沉下去,发出一声极轻地冷笑。

周朝渭看他虚弱强撑的样子又气又心疼,操的时候又乖又浪,操完就是这副样子,恨不得把人马上捆起来带走,但他毕竟还不是个完全的疯子,如果有他外公的一半疯,估计早就拉着林书一起死亡,他很庆幸,从另一种层面来说,他的疯的确控制的很好。他舍不得林书死,想要和他过一辈子。他还继承了周志培的优良基因,子承父业变成一个优秀的猎手,善于捕杀猎物并从过去的经历中汲取教训,他若无其事地亲着林书,眼皮拉耸下来,脸阴沉沉的像蒙了灰尘的雕塑,在光影里等待,等待一个开枪的时机。

“你能去哪呢,你不能一直躲着我。”亲密地抱紧他,勒的他喘不过气。

“我爱你。你爱我吗?”

门吱哑一声打开,惊醒了睡在沙发上的贾小梅,她迷茫地睁开眼,外面的天已经全黑了,天知道她是怎么睡着的,毕竟那两人的动静是真的大,神经大条的她瘫了一会,突然想起林书,猛地站起来,和周朝渭打了个照面。

那个又高又帅的男人抱着林书,极有礼貌地说:“我明天会叫人来搬他的东西,谢谢你这段时间的照顾。”

他怀里的林书没有动静,睡的很沉。

他好高,贾小梅感到莫名的压迫,使劲摆手,脸憋的通红,半天憋出来一句:“不……不谢!”

周朝渭心中不耐,觉得她像个滑稽的鸭子,面上还是笑,迈着大步离去了。

只留下贾小梅一个人矗在空荡荡的客厅,她不知道那是自己最后一次见林书,如果知道,她一定会做一顿丰盛的晚餐为他告别,毕竟他们相处的实在是很融洽,贾小梅这么多年就没遇见过这么省心的室友,此后的几个月里她试图联系林书却从未收到任何回应,渐渐的也就淡忘,又换了新工作,找了新房子,新室友是个画烟熏妆的小太妹,每晚放震耳欲聋的重型音乐,吵了又吵,最后还是她败下阵来,攒够了钱永远的离开了那座城市,如同一滴水融入浩浩荡荡的大海。

【作家想说的话:】

鱼变成两栖动物需不需要一万年我不知道,瞎说的,这句话突然闪现在脑子里就写了。

大家看文愉快!

第二十二章 香甜

林书在胃痛中睁开眼,偏过头去看外面闪过的夜景,“醒了?”周朝渭目不斜视地开着车,“给你买了水和面包,吃一点。”他瞥了男人一眼,默默拿起面包啃,实在是饿,上面饿下面疼,在心底咒骂了周朝渭一句,刚好对上他的眼神,面包梗在喉咙,呛的直咳嗽。

脸憋的通红,也不去动那杯水。

周朝渭面上有些难看,见他咳的厉害,还是温柔道:“喝点水。”

林书充耳未闻,把剩下的面包扔出车窗,靠在座位上喘气。

“喝水。”男人命令到。

他仍旧不答,机械地偏过头,麻木地看着窗外。

周朝渭攥着方向盘的手骨发白,下了高速拐进一条小路,把车停了,沉声道:“你喝不喝?”

林书的胃疼还未过去,皱起眉,“你在发什么疯?”

他现在想通很多,大不了就是挨操挨打,对周朝渭也就不再那么畏惧,那杯水令他想起不愉快的往事,没扔出去算是好的,为什么要喝?

特别是周朝渭还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那场迷奸难道不是他干出来的吗?想到这林书的脸也阴郁起来,两个人都不痛快,车里的气压极低,还是周朝渭忍不住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