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腕突然被抓住,然后顺着地心引的方向,被老陈带着,慢慢往下,画面像开了五倍速的慢镜头,知道手腕儿被抓着要带去的终点站是哪里,心脏像刚经历 100 米十秒冲刺,剧烈跳动着。
是健康的男孩子所具备的触感,我只觉得指尖颤抖着不受控制,我想把手抽出来,但老陈的手劲儿太大了,他像是决心就想要证明些什么,他的手按着我的手,手下是有些硬度的炙热。
老陈低下了头来,用他的额头轻轻贴着我的额头,不知道是谁的薄汗,或许我俩都有,贴近的呼吸让周围的空气都沾的潮湿温热。
老陈向上顶了顶胯,手下的触感更清晰了。
在我以为今晚一定会发生什么的时候,老陈松开了我的手,身体微微向后拉开了一点距离,他把头转过来埋在我的颈间,双手环绕轻轻抱住了我。
“我舍不得。”老陈在我耳边轻喃。
我觉得我这辈子都逃不掉了,那是当时我脑子里唯一的想法。
后来我们在湖边坐了很久,老陈抓着我的手有一搭无一搭的捏着玩,我靠在他肩头,感觉夜晚湖边的小风无比舒适。
“你搬出来和我一起住吧。”老陈突然开口。
“我把带卫生间的大卧室腾出来,你住那个,好不好?”不知道是他思考谋划了很久,还是趁着今日的气氛顺势而为,但是我不想拒绝。
我其实一直很害怕以爱人的身份和对方共享生活空间,那意味着你的所有习惯,无论好与坏都将无处遁形。
可是老陈提出来的时候,没有勉强,没有硬着头皮逼迫自己,我觉得我是想和他一起生活的,那画面想来只觉得美好。
搬寝室收拾东西的时候,几小只在寝室里炸开了锅。
“冯潇潇真是长本事了,居然要脱离组织,搬出去和野男人住了。”团子是住我对床的一个江南姑娘,软萌软萌的可爱风,也是寝室里的小话唠,完全颠覆江南女子喜静温柔的刻板印象。
“儿大不由娘啊,这一天终究还是来了,在我第一次见到那位社会酷哥的时候,我就知道这一天迟早,它是要来的。”我们寝室的寝室长,操心着我们每一个人和学习无关的生活琐事,也是老陈回国那晚和我约宵夜又非常有眼力见儿事遁的人。
感谢那天不是团子和我一起,不然她能拉着老陈找地方一晚上扒出老陈的族谱关系来。
“每天上课都能见的嘛,我的大部分时间都是归属组织的,也就是浅浅的换个睡觉的地方,我的心永远与组织同在。”我似模似样的敬了个礼,我们寝室一直都只住了三个人,和谐又契合的寝室氛围就要搬出去了,还是有点舍不得的。
不过,男色当前,比起老陈,这点舍不得的情绪确实是只能算一丢丢丢丢。
和老陈一起住的日子,不需要过渡就完全适应,生活在一起以后,喜欢他的心就更多了。
老陈是一个有些小洁癖的男生,虽然不用香水,但是床单衣服总是有些淡淡的香气,这一块儿确实让我松了一口气,我清洁整理这一块儿也有些小小的强迫症,这也是在和男生相处时我非常看重的一点,爱干净真的非常之重要。
曾经在梁实秋的《雅舍小品》里看到过关于男人的这样一段描述,“有些男人的手绢,拿出来硬的像是土灰面制的百果糕,黑糊糊粘成一团,而且内容丰富。男人的一双脚,多半好像是天然具有的,泡菜梅干菜再加糖蒜的味道,所谓’濯足万里流’是有道理的。两脚既然如此之脏,偏偏有些’逐臭之夫’喜于脚上藏污纳垢之处往复挖掘,然后嗅其手指,引以为乐!”
无论看过多少遍,还是能引起极度的身体不适,偏偏那画面真实又生动,以至于很长时间看到男生都会下意识想退后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