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司令儿子,我婆婆先嫁给司令,后面嫁给莫叔,但也离了,莫叔和我公爹现在搭伙过日子,也挺好。”
阮七七真心觉得这俩人过得很不错,年纪也不小了,事业稳定,下班后还有一起喝酒吹牛的老伙计,已经打败生活中一大半男人了。
“小凤他离婚了?他现在是光棍?”
谢桃枝抓住了重点,语气都急了。
她家小凤那么俊,那么聪明,怎么离婚了呢?
阮七七抽了抽嘴角,赶紧说:“前不久刚离,不过莫叔有三个孩子,都还不错。”
只是都不咋回家,尤其是莫和平那个白眼狼,过年都不回来了,据说和袁慧兰又重归于好,准备去张家过年。
呵……和袁慧兰一样趋炎附势,以后有她们母女后悔的!
谢桃枝叹了口气,“有孩子就好,老了有依靠。”
而且小凤前头那个堂客,听着不像是好女人,结婚离婚比喝水还勤快,不是安生过日子的,她得劝劝小凤,趁现在年纪不大,再找个踏实过日子的女人,老了能作个伴啊!
小段做好了丰盛的饭菜,摆了满满一桌,陆野也来了,莫秋风心情极好,和陆得胜干了好几杯,喝得有些上头了,他兴冲冲地将最近捡漏的几件东西拿出来显摆。
有砚台,字画,还有瓷器,莫秋风最得意的是一只汝窑瓷盘。
“可惜是破损的,但也很不错了,我花三十块钱买来的。”
“三十块钱买这破玩意儿?难怪你天天上我家打秋风,合着钱都让人拐了啊!”陆得胜一脸嫌弃地看着这汝窑瓷盘,盛咸菜他都嫌破。
“你懂个屁!”
莫秋风瞪了眼,这可是五大窑之首的汝窑,能有这么一件瓷盘,他已经心满意足了。
谢桃枝仔细端祥了几分钟,突然她笑了,打趣道:“小凤,论学习我远不如你,可论掌眼,你却不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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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三章 比唐僧还厉害的莫秋风
莫秋风脸上的笑容瞬间凝滞,难得地出现了懵,他不相信地问:“二姐,我反反复复确定过,应该不会错吧?”
虽然他掌眼确实不及二姐,可好歹也是从小耳濡目染,还是有几分眼力的,这件瓷盘他有八九成的把握呢!
谢桃枝抿嘴笑了笑,伸出手托起瓷盘,举高对着灯光,问道:“看到这个豁口了没?”
莫秋风点了点头,这只盘子破损了不少,否则肯定轮不到他了。
阮七七也好奇地凑了过来,她果然没猜错,谢桃枝是个鉴宝高手,回头问问老太太认识会造旧的高人不。
陆得胜听不懂,啥掌眼不掌眼的,现在他就想吃点龙眼,可惜潭州买不到新鲜的。
“你知道掌眼是啥不?”
陆得胜捅了下旁边的儿子,小声问。
“当然知道。”
陆野朝他不屑地哼了声。
陆得胜懒得和他计较,赶紧问是啥意思。
“凭啥告诉你?”
陆野撇过头,给了老头子一个后脑勺,其实他也只是一知半解,说也说不清楚,所以他选择气死老头子。
“凭老子是你老子,没大没小的东西,要不是七七怀崽了,老子非捶死你不可!”
陆得胜咬牙切齿地骂,但陆野根本不在意,还大逆不道地怼:“你捶不过我,年纪大了就安分点,成天捶这个捶那个,你以为你是雷公啊!”
“老子是你爹!”
陆得胜不知不觉提高了声音,莫秋风嫌他吵,不耐烦道:“出去吵吵!”
“是他找我吵,还要捶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