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已经有人回娘家了,我和政儿在村口玩耍,见了假作不知,还借给她们大钱,叫她们雇佣牛车去。”思庄道。
那就好,就是要她们把这个消息往外扩散,只在桃村这一亩三分地打转能有什么用?
想了下,思庄又道:
“小石头不想换防,他送了我一把弓箭,让我为他求情,让他留在你身边,那弓箭我还挺喜欢的。但营里其他人也想争着到你身边伺候,你怎么说?”
林评失笑:
“才说你有长进了,你都收了人家贿赂,又把人水灵灵供出来,以后看谁还敢求你办事。”
思庄的想法非常直接:
“我又不稀罕他们的东西,要真稀罕就让你送我,何苦费这事?你要是送不起,那我想办法去抢,反正这天下没我抢不回来的东西。”
行,逻辑完美,无可挑剔。
林评决定回头再和她讲人的道理,先说眼下:
“那让小石头留着吧,小家伙有眼力见儿。第一回有人求你办事,我要是不应,你出去该没面子了。”
差事交代清楚,思庄又要风风火火的带嬴政去开挖掘机。
最近她沉迷于开挖掘机无法自拔,学习速度是村民的无数倍,遥遥领先,走到哪儿都会被村民们用崇拜的目光洗礼。
林评也不阻止,喜欢就去玩儿。
在他这里,纯粹的喜欢本身就是一件非常奢侈的东西,等经历的多了,人就很难纯粹的喜欢一件事情,所以在有的时候他愿意让思庄去珍惜。
他把嬴政接过来,让思庄可以心无旁骛的玩耍。
这孩子已经会说简单的两个字了,靠在林评肩膀上,抱着林评脖子,口水滴答的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