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3 / 6)

小部分。例如窃贼王九十和他的同党在1868年供称,他们在被捕之前曾经得手了五次,每一次都偷走好几百盎司破碎的黄铜、铁、锡,以及多尊小铜佛像,变卖后获得大量金钱。这些窃贼对破碎的黄铜和铁片情有独钟,很明显是由于容易取得而又能卖出好价钱。据报当地市集充斥来自圆明园的赃物,一点也不让人惊讶。当地的居民也供称,很容易就能买到一些属于圆明园的东西。内务府实在有太多失去的东西要清点,而归还园内旧物后可以既往不咎的保证,并未起太大的鼓励作用。

根据大清律例,偷窃皇家财产者可以判处死刑,但因为偷窃圆明园的财物而被判死刑者很罕见,大概是因为此类案子实在太多而无从追缉和起诉。更何况大多窃贼似乎都是为贫困所苦的满人,由于跟皇室同属一个族群,因此一般都被豁免于国法之外。内务府于1868年10月3日所作的记录,就显示出这一点。一个曾经在圆明园工作的叫张八,又名林山的白旗满洲人,在1862年于昆明湖偷走那只著名的青铜水牛的尾巴。他虽然被定罪,但以开除旗籍、墨刑(在脸上烙字)、责打一百大板和流放到2000里(大约666英里)远的地方,来取代死刑。值得注意的是,数年后当他得到赦免,返回北京后,他居然胆敢再次潜入圆明园偷窃黄铜碎片,不过,我们没有任何有关他最后下场的记载。

就窃贼进入圆明园一事而言,1900年的义和团运动标示着另一次恶化的开始。这场风暴使圆明园防备尽失,宫苑变成了废墟。然后,当满洲皇朝在1911年灭亡之后,逊位的皇帝和他的内务府更失去了保护原址的正当性和权力。虚弱的共和政府也不能守护好这座历史遗址。在这种情况之下,窃贼和强盗横行。直到1976年,管理圆明园的机制方才建立起来。

第六章皇家在圆明园的起居

中国的皇帝也就是所谓的天子,理当有最大的享乐;在帝制时期的中国,国家和人民都要“供奉一人”,只有统治者自身的意识才能抑制他的感情和欲望。从这一点来看,华丽的圆明园足以匹配大清皇朝至高无上的地位。在雍正皇帝登基之前,圆明园已经有一定的规模了;不过雍正在宜人的环境当中,添加了多座宫室和办公需用的建筑,并设下了“政从园出”的先例。其实,从雍正到咸丰五朝清帝就尽情地享受那超过500英亩(约3036亩),设有几百座殿堂和亭子的风景胜地,以及极其奢华的生活。各帝终于将圆明园作为常居之所,甚至成为他们最重要的居所,每一年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园里度过。曾经亲眼看过紫禁城和圆明园的英国人额尔金毫不迟疑地说:“清帝喜欢圆明园一点也不令人感到奇怪。”

到底皇室在圆明园里过着什么样的日子呢?神秘的面纱直到近年获得清宫档案资料才被揭开。尽管这些资料有其局限,但至少让我们得以抹去历史的尘埃,一窥清帝在圆明园内生活的片段,甚至惊鸿一瞥在壮丽奢华的宫苑高墙背后的一些活动。

在五位清帝当中,乾隆在圆明园花了最长的时间和最多的金钱。他尽可能选择在这座他最喜爱的宫苑里居住,他返回紫禁城通常是出于特定的需要,像在每一个农历新年的第一天执行祭仪和庆典,以及每逢盛夏到热河展开狩猎之旅。就以1775年来说,乾隆留在圆明园的时间共计168天,大约占一年当中43.86%的时间,其他的时间是105天在紫禁城,66天在热河的承德避暑山庄(从8月到10月),44天在孔子的故乡曲阜。此与1752年的规划没有重大的差别,这一年大约有175天留在圆明园里。

即使在离开圆明园的短暂期间里,乾隆也会有想家的念头。在他大量的诗作当中,有一首于1752年狩猎途中完成的诗,就流露出他思念圆明园的心情:

塞搜旋跸皇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