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去了!”
古灵夕一看,那女人不就是在万兴戏院卖戏票的么?!那大嗓门儿,市场上十个卖菜的加一块儿都吆喝不过她,这声音,名副其实的过耳不忘。
“姑姑!”小女孩的哭声嘎然而止,见了救星般连忙从地上爬起来要朝来人扑过去。
这女人是认识她的,以前古灵夕每次陪古仁天去看戏,她总要和他们父女打个招呼,一来而去,也算混了个脸熟。要是被这人发现自己大半夜穿成这样在外头游荡,传到她父亲大人耳朵里,不气死他老人家才怪。
见状,古灵夕一把抓起丢在一边的包袱,马上把脸别向另一方,起身摁着帽子,一溜烟拐进了前头的小路。
确定身后没有任何动静之后,古灵夕放慢了步子,亏得刚才的运动量太大,虽然衣裳裤子上已经找不出几块没沾水的地方,但丝毫不觉得冷,背上还阵阵地冒汗发热。
“出门不利,可恶的水鬼!这衣裳才头回穿呢,被糟蹋成这样,哼,总有一天姑奶奶得扒了你们的皮!”停下来,她用力拧着水哒哒的袖子和裤脚,嘴里骂骂咧咧,一方通体乳白的玉镯子在她的右手腕上晃来晃去,泛着轻柔润泽的光。
打从记事开始,古灵夕就能看到那些常人见不到的东西,年幼的她不明白为什么有些“人”可以把自己的头拿下来玩,有些“人”可以在半空中飞,有些“人”可以笑嘻嘻地在一堵厚厚的墙壁里穿梭自如。她更不明白,为什么还有些模样骇人,缺手少脚的家伙老爱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跑出来张牙舞爪地吓唬人。把见到的景象跟大人们说,他们却说小孩子家不许撒谎,从来没有人把她的话当一回事。不信就不信吧,反正她从不害怕这些时不时在各个地方出现的怪家伙们。一直到她长大之后,她才渐渐知道自己所见的种种怪“人”,其实是一种被称之为“鬼”的物体,也有人管它们叫“魂”。总之,经年累月,看来看去,古灵夕已经完全习惯了那些玩意儿的存在,只是偶尔会奇怪为何别人看不见,当然,她也曾见过两三个能看见的,只不过无一例外都被吓晕了过去。反正说了也没人相信,古灵夕索性再也不把自己见到的情景向别人提起了,古家上下,包括古仁天在内,无人知道自己家居然出了古灵夕这么个有“本事”的成员。
开初的几年,对于那些鬼魂,古灵夕其实是拿它们当有趣的大戏一般看着,人不犯鬼,鬼不犯人,一个演一个看,两者一直相安无事。这样的友好关系一直维持到她过完九岁生日。打那之后,古灵夕常在一觉醒来后,发现自己身上有淤青或者抓痕,且一次比一次严重,她那粗心的老爸还数落她一点不像个女孩子,爬墙上树弄得自己一身伤。只有古灵夕自己最明白那些伤口的来历,那段时间,从不将些家伙当回事的她,终于开始害怕了。
不过万幸的是,她的害怕并没有持续多久。
同一年的夏天,古仁天领着她去庙会游玩,就在古仁天挤进一个小摊给她买面人儿的当口,一个老太太来到古灵夕的面前,从怀里掏出个白生生的玉镯子,不由分说地套在了她的右腕上,只说了句“镯不离身,可保平安。”,之后便转身离开了。
这镯子委实漂亮,小小年纪的古灵夕只顾着高兴地欣赏腕子上的玩意儿,待她再抬头想追去找那老太太问个究竟时,面前人山人海,哪里还有老太太的踪影。
迄今为止,老太太的具体模样古灵夕是忘得差不多了,只依稀记得那种慈眉善目的感觉,以及一张白面馒头似的胖圆脸,还有满头放亮的银发。
镯子的来历虽然蹊跷,可自从戴了它之后,那些鬼怪似乎个个都不敢在古灵夕面前猖狂了,只要一见到她腕上的玉镯子,它们全部退避三舍。至于那些莫名其妙的伤痕,当然也再没有出现过。这镯子一戴就是八年,其间古仁天也曾问过她镯子是怎么得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