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2 / 3)

,城里三巨头里只有13号街的Jang氏一支不做毒品生意;而且自从这一支传到了John手里,这个传统就被沿袭得更为严格John绝对不允许13号街有毒品出现,任何人,只要被发现在13号街犯毒,都会被挑断脚筋扔出去。

应该说,John那天是给足了Steve面子的;因为看在我们来两支都是华裔,而我父亲又刚刚去世不久的份上,他只是烧了那200克货,并且请Steve离开13号街。

然而那个时候Steve气势太盛,又喝了不少酒,根本没把John放在眼里。

记不太清究竟是怎么发生的,两边的人忽然就打了起来。我也参与其中,用椅子砸破了一个家伙的光脑壳。但是那儿毕竟是John的地盘,而我们一共才去了不到十个人,自然很快就居于劣势。

几个手下都被放倒了,我也受了很重的伤,左眼几乎什么也看不见。Steve大概被打红了眼,被逼到墙角的时候居然顺手拎起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在那里的一个四五岁大的男孩做人质他的刀胡乱地抵着男孩的脑袋,颤抖的刀锋划伤了孩子额角的皮肤。

血从孩子额角渗出的刹那,狮子眼里闪过一道凶光。我意识到危险,还没来得及反应就见他窜到了Steve面前;接着,酒吧里就响起了Steve的惨叫。

当时我并不确定究竟发生了什么,只看见John从Steve手中抱下了孩子,而Steve捂着原本握刀的手跪在了地上。鲜血顺着他的指缝涌出来,流在青石的地砖上,形成大片暗红。

后来我知道,John当时是用Steve的刀割断了他的手筋;Steve的右手从此废了,纵然经过最好的治疗也顶多只能端得起一只茶碟的分量,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再拿枪。

由于这个原因,当时刚满十八岁的我便接替他坐上了帮会老大的位子;因为在我们生活的这个圈子里,不能拿枪就等于完全没有生命的保障,更不可能承担得起一个帮会的分量。

这样说起来,我现在的荣耀或许该有John一份功劳;但是在见到桀之前,我从没这么想过。

我甚至有些记恨John,虽然我对他更多的是欣赏;但毕竟是他毁了Steve,那个对我来说比父亲更加重要的兄长。

或许就是因为这样,三个月前Jang氏一支与Martin那个老家伙伙拼的时候我才没有出手帮助任何一方虽然表面上我只是出于帮会的利益坐山观虎,但事实上我的做法中参杂了很多私心。

由于叛徒的出卖,John在那场伙拼里丧了命。这个城市从此脱离了三足鼎立的局面,全城的黑帮只剩下Martin和我两个角头。

Martin是个老奸巨滑的家伙,伙拼之后明知我吞并了Jang氏一支除了13号街以外几乎所有的地盘,却一句话也没说我明白他的意思,顺势把我觉得越来越烫手的毒品生意丢给了他。

那老家伙似乎相当满意,以为从此就垄断了城里的毒品市场,可以高枕无忧地赚尽隐君子们口袋里的钞票。但他却忘了一件相当重要的事情Jack Jang,Jang氏一支嫡传的继承人,John Jang的儿子并没有死;现在,他用我给他取的名字:Jack Simen,西门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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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什么伪善的圣人,从来没有想过要对桀隐瞒我收养他的目的。桀也很坦白,从一开始就让我知道他答应换用我的姓只是为了能让自己平安长大,能有一个靠山,让他读书,让他学所有要扳倒Martin所必须学会的东西。

我和他之间,存在着一种默契,一份不成文的协议;我们各取所需,遵循的是合作上的道义。

这样一种认知让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