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崇义是晚上看?到自家小祖宗拿着圆珠笔开始学写字的时候才知道这件事,当?时就懵了:所以他是全家最后一个知道的?

后天考试,今晚上才开始拿笔学写字是不是晚了点?

很快简崇义知道,觉得晚的只有他一个。

简司也不是真的不会写,他只是习惯拿毛笔,甚至写出来的毛笔字比一些大家还要好上不少。

于是简崇义眼睁睁看?着小祖宗不用看?课本?,按照记忆在?田字格上写下一个个如同印刷似的字。

以防下意识会习惯性写成繁体字,简司刚开始,几乎是一分?钟才写一个字。

但这也足够震惊到简崇义,尤其是字迹太漂亮,让他这个当?年刚开始学字写出来的狗爬字完全秒成渣渣。

这、这就是天才和?普通人的区别吗?

简司有内力?在?,加上常年写毛笔字,手腕很稳,只是拿笔方式不同。

这几天又在?手机上看?过?教初级使用者如何拿圆珠笔书写的视频,早就记在?心里。

如今真正?上手,掌控起来比他预想?的要简单,他刚开始故意放慢速度,以求最稳。

确定没?问题后,越写越快。

等第二天简崇义再看?的时候,他发现自家小祖宗的速度已?经和?练习过?好几年差不多。

简司这边按部就班等着参加小学毕业考,葛烁曼那边进展的也很顺利。

她那天故意划破黄三爷的脸拿到他的血,很快拿去和?她自己的血检测。

当?时虽然信了一半,但她只相信自己手里检测出的结果,所以重新?检测一次。

等拿到检测报告的时候,她没?有第一时间?看?,而是慢慢走出医院坐在?车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