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以上几点,苏白开口反驳。

反驳的第一点就是从广有志,是不是属于见义勇为的行为进行的。

刚才他已经陈述过见义勇为行为的构成。

见义勇为行为的构成相对来说比较简单。

所以苏白直接申请法院对于广有志是否属于见义勇为进行判定。

“审判长,我方并不同意检方对我方的认定。”

“针对第三点而言,根据相关执法方提供的证据,以及被王强欺负那个女性的口供而言,我方明显是属于见义勇为的行为。”

“我申请对于我方当事人广有志当时的行为进行判定。”

“判定结束后.…再继续针对本案的其他情况进行审理。”

秦勇同意了苏白的陈述,翻看了一下相关的材料,紧接着问了广有志几个问题。

“请问被告方当事人广有志,你在当时看到王强欺辱那个女孩的时候,第一时间的反应是什么?”

广有志开口回复:“审判长,我第一时间也没有想什么太多的东西,我当时想的就是帮那个女孩儿。”

“不想他被其他人欺负。”

“那你是出于什么目的,想要去帮助这个女孩?”

“当时的目的很简单啊,当时我看到王强正拉扯着人家女生,人家女生满脸的不情愿,他还非要想把人家拉上车。”

“第一时间想的就是王强在欺负人,于是我就上去动手了,如果说目的的话,我觉得目的可能是为了救人吧。”

“没有什么其他目的.…我在上学的时候就一直看到网上有些欺负人的案例。

所以心里面一直想着,如果我遇到这种事情了,会不会帮助其他人.…

我当时给自己的心理暗示,就是如果我遇到了,肯定会帮助其他人。

因为我也担心以后我的亲人在外面遇到了什么危险其他人不愿意帮助的情况。”

作为一名刚毕业的大学生,广有志的想法很简单,在审判长询问的时候,直接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好的。”

在秦勇听完广有志的回答以后,心里面已经有了大致的判断。

广有志的行为的确可以称得上是见义勇为,这一点的判定没有任何的问题。

但是在哪一点有问题?

有问题的一点是在这个见义勇为的过程当中。

广有志导致了王强的重伤,从见义勇为的观点和主观行为上,能不能够判定广有志造成了王强的重伤,这一点是合法合理的。

这一点才是本次庭审中最关键的一点。

秦勇在先前都没有处理过这种案子。

但是根据以前的案例来看。

大部分案例.…

如果在见义勇为的行为当中造成了当时的施暴者,重伤或者是死亡。

见义勇为当事人都会被判定成故意伤害,只是在量刑上面而言会进行酌情的判决。

只不过这次庭审上,苏白做的是无罪辩护。

秦勇倒是很好奇被告方委托律师会从哪个角度来进行无罪的判定。

法槌敲响。

秦勇开口:“针对于被告方当事人广有志的行为。”

“法院方面进行判定:广有志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

“各方还有什么其他异议吗?”

王强在听到审判长的判定的时候,扭头看向了自己的委托律师张硕。

“张律师.…审判长的这个判定,会不会影响到庭审的最后判决啊?”

张硕点了点头:“如果考虑到有见义勇为行为的话,会影响到庭审的最终判决,可能会减免刑期之类的。”

“减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