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方当事人王博,对于检方所控告的你的罪行,你认罪吗?”

王博:“我不认罪,我不认为我构成了相关罪行。”

“我想请我方委托人,对我的行为进行辩护。”

咚咚!

“那么现在请被告方的委托当事人进行陈述。”

“好的审判长。”

整理了一下诉讼材料,苏白开口:

“我方并不认同诉讼方提供的观点。”

“其中有以下几点:”

“第一点,动播只是一个播放器,他的服务器只存储了用户搜索,打开并播放的内容。”

“对于其内容进行缓存作用。”

“并且.…”

“不存在主观上的刻意缓存,所以我方认为,仅此一点,就不能构成动播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定义。”

“因为传播淫秽物品罪中有一个相对来说比较重要的点,那就是.…”

“在传播过程中,公司负责人是刻意为之的。”

“仅仅凭借着搜索和用户播放,就来判定公司故意放任,判定王博涉嫌传播淫秽物品,这一点没有任何的道理。”

“并且,在此过程中,王博并不能阻止用户使用动播,进行播放相关性的内容。”

“也就是说.…动播在本质上只是一个播放器,王博并不能控制用户如何去使用,怎样去使用。”

“基于这一点来讲,王博就达不到一种故意传播的状态,所以我方申请驳回检方的控告,”

“审判长,我方陈述完毕。”

.….

在苏白陈述过后,沈翔立即进行了发问:“我想请问被告方诉讼律师,你认为王博知不知道动播被播放淫秽物品?”

“我拒绝回答你的这个问题,根据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你可以询问我的当事人知不知道,”

“因为我的当事人才是被诉讼者,而我不是。”

“在刑事诉讼法中,没有哪一条规定,诉讼律师,要回答检方的问题。”

“所以对于这个问题,我拒绝回答。”

在听到沈翔的询问后,苏白微微皱了皱眉。

自己只是进行了简单的陈述,对方直接向自己开大招?

啥意思?!

这个问题他怎么回答?

这应该是询问当事人的问题,他只是诉讼律师,问他干嘛?

就像是陈乐一样,当委托代理人回答了,现在正在坐缓刑。

检方这是准备坑自己?

苏白微微皱了皱眉,看向沈翔。

反观沈翔,却是没有丝毫的在意,扭头向王博开口发问。

“请问被告方当事人,你知不知道动播被用来观看淫秽物品?”

“我知道.…”

“那么你既然知道,为什么不进行制止?”

“因为制止不了,动播只是一个播放器,他阻止不了用户播放什么视频,这个不是我们能够阻止的,因为播放视频是由用户的选择来决定的。”

“你的意思是用户选择用你的软件与你无关,可是用户为什么要选择用你的软件?”

“因为我的软件好.…”

沉默.…

检方杨晓东突然发现自己陷入到了一个误区当中。

揉了揉眉心,停止了追问。

按照这种追问的方式,他肯定是询问不出来什么有效的内容和法律依据。

于是在这方面又抛出来了一个观点。

“被告当事人王博既然知道,动播是用户用来观看淫秽视频的,不进行阻止,那么就没有尽到监管的义务。”

“在这种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