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如果是属于过失的,则不能构成此罪,而定为渎职罪中的玩忽职守罪。”

“依照检方提交的证据和对我方当事人的控告。”

“所依照的有两点,分别是(2)(6)造成个人十万财产的经济损失,和适用错误法律条例。”

“但是.….”

“首先有一点,那就是在事实不清楚的情况下,钱伟的判定没有得到任何有明确得证据能够证明他判决错误了。

请问检方,以(2)(6)两点来对我方当事人钱伟进行判定其枉法裁判,是不是不太合理?”

“按照检方所陈述的。”

“没有充足的证据而进行判决,是违背了法律公平公正的利益,那么检方对我方的控告,是否也属于侵害了我方当事人的法律权利,违背了法律公平公正的利益呢?”

“根据高度盖然性,双方都没有充足的证据的话,审判长是可以依据事实条件的客观性去进行判定的。”

“我方可能对于事实的客观性有一定的错误认知,但是所依照的法律条例是没有任何的问题的,所以并不构成枉法裁定的主观要件。”

“审判长,以上是我方的诉讼陈述答辩,我方申请判决钱伟无罪。”

刘军一字一句清晰的将诉讼申请陈述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