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庭情景来看,乔丹体育有限公司侵犯了乔丹的姓名权,那么其继续侵犯知名动作也是合理的。”

“而高举乒乓球拍这一说法,虽然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在法定的情景中,不相宜适用。”

“以上就是我方对于乔丹体育有限公司商标侵权的看法。”

在苏白陈述完相关内容后。

张远坐在被告方席位上,有些担心审判长会再次采纳苏白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