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他那么变态,你知道他有多变态吗……我操了这狗东西,跟他玩了这么久搞得自己现在硬都硬不了。”

越说越是控制不住,叶沛元一喝多就会喋喋不休地絮叨,哪怕日烧居酒屋还有寥寥几位客人,可他毫不在乎,拽着店长钟铭的衣领大声控诉闻若康冷漠的恶行。

友人显然习惯他这个性了,拍拍肩膀劝着他,一脸无奈地等到陆旭秋的出现才得以解脱。

“今晚又得麻烦你了。”钟铭先前碰见过陆旭秋几次,也是差不多的情形。虽然他不知道叶沛元从哪儿挖出来这么一位帅哥当贴身助理,照他的看法,与其对前任不放手,不如看看身边的小鲜肉。

陆旭秋很熟练地从双肩包里掏出湿纸巾擦了擦男人的嘴唇,他已经养成习惯,只要出门随身必定携带塑料袋和湿纸巾,和钟铭打声招呼道别后,他把站都站不稳的叶沛元扛起背上,背着他上了出租车。

叶沛元喝多了从来不回爸妈的宅子,他只去在回国后不久买的公寓,这原是打算跟闻若康住的,照着他们在美国的住所原样翻版装修的,美式田园的风格,连墙上的画都带回来了。可惜装修还没好,他们就分了。

出租车上叶沛元延续着刚才的话题不断地发酵,陆旭秋偶尔会应和几句,有些也就任他碎碎念了。

“你觉得我喝多了话很多是不是……他也这么觉得,他还说从来没见过有人喝多了脑子思路这么快的呢。”

“我也没见过。”

“没见过就好……没见过我就是最特别的!”

叶沛元笑了两声,陆旭秋轻轻地拍了拍他的脑袋作为回应。

叶沛元蹭了蹭他的肩膀,把头靠上去,低落的情绪被酒精放大,苦楚在跳脱的对话里很无力。

“他怎么就没有忘不了我呢,我都和他朝夕相处快十年了。十年啊。”

眼泪浸润雪白的衬衫,陆旭秋感觉肩膀微凉,北京入秋了,他快十七岁了。

【作家想说的话:】

叶沛元是天生的同性恋,打小就跟朋友们踢球的时候,因为他身材瘦小,一进球大伙儿学电视上球星庆贺的姿势把他抛在空中欢呼,很多双手在那一刻会触摸他的臀部和腰部,换成别人也许会感到变扭,但他觉得偏偏很舒服,越舒服他就越喜欢和那种帅帅高高的,让他有依赖感的帅哥们泡在一块,缠着他们跟自己玩。

当进入青春期后,身体发育,他就知道自己有些不对劲了,总是会不可避免的产生生理反应,也会在和班上某个笑容灿烂的帅哥相处时心跳不已。

为了确认,他还特地找老师调座位,仗着自己的家庭背景,短暂地告别了他的帅哥同桌和班花坐了一个学期。

可惜没什么用,一学期下来除了跟他的美女同桌一块追山下智久,并且专门去了趟理发店按照图片剪了个日系美少年的专属长刘海发型外,他丝毫没有朝着理想中的“康庄大道”走去。

所以他非常迅速地接受了这个事情,并光明正大地去追求帅哥了。

理所当然,被震惊的拒绝,被剧烈的讨厌,被反复的嘲笑。

他的名字一下子就在整个学校火遍了,时常有人会窃窃私语“XX班的叶沛元是不是那个啊”这样的问题,然后就这么传到了他爸妈的耳朵里。再不久,他就被送去了美国念高中。

日子也不说变得有多好,还是会有多嘴八卦不怀好意的人,幸运的是他能遇到一帮愿意接纳他的朋友,知道他性取向不同,依旧毫不介意。但是peer pressure,他吃喝玩乐的懒惰个性也逐渐养成了。

这期间,有个直男对他很暧昧,走哪儿都喜欢抱着他,每天拉着他聊天聊很晚,一度让他弄不清对方的意图,等他巴巴贴上去的时候,对方又说什么只是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