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明白你的意思。”斯蒂芬妮点点头。

虽然他们俩最终互相揭穿了马甲,得知了彼此在义警外壳下的真实身份一开始斯蒂芬妮并不知道当时的罗宾就是提姆,但遗憾的是他们的恋情确实继续不下去了。

比起芭芭拉和迪克的分分合合,这俩决定干脆一点,既然分了就分了,以后依然是队友和朋友,依然可以一起做义警工作,而不必考虑再让彼此走入小情侣矛盾的尴尬处境。

“但那个女生真是太漂亮了。”斯蒂芬妮不由自主,“她太漂亮了,真个身材简直绝了,我发誓连女人都会为她倾倒的,好性感。”

这句话的言下之意是,这个妹子很正,是迪克走在路上看见了都会忍不住回头看两眼夸两句的类型。

但凡他有机会,绝对不会错过,要个电话是最低的,迪克就是这样的人,他们都很清楚。

“……”

正打着电话的女人看起来脸色很不好,显而易见里面内容让她很不高兴。

斯蒂芬妮和提姆坐得近,就在她侧边桌子,再加上他们出色的五感,刚好能听见那儿的对话。

实话说,尽管很不高兴,但她看起来依然是如此漂亮。

一头漂亮的红发浓密自然,天然卷的柔软发丝像是上好的丝绸披在身后,露天咖啡厅里偶尔一阵风吹过,她的长发自然地飘动,白皙的脖颈和性感的锁骨若隐若现,如同牛奶一般瓷白美丽,果真如同经典小说里描述的,光看手臂就知道那是羊脂球般丰盈细腻的肌肤。

但最瞩目的莫过于,她的身材非常性感,是能让女人都跟着“哇哦”的丰腴美丽。

那种性感的慵懒十分自然,没有半点矫揉做作,可见她家境不错,是天生的媚。

斯蒂芬妮不由自主地看了一眼,又看了一眼。

那性感漂亮的胸型和弧度简直不能再诱人,她吞了吞口水,只觉得那女生美丽典雅中又有自然的性感,一举一动都有种特别的风韵。

“她看起来就像是迪克会喜欢的类型。”提姆中肯表达,并且坦言认可这位性感女郎的曼丽。

迪克喜欢性感高挑的红发女郎,这个取向他们家的人都知道,尽管迪克本人否认自己有特定xp,表示每一个女生都是最好的,但大家都知道他就是这样,对这种类型没有任何抵抗力。

斯蒂芬妮一点没觉得前男友的夸赞有错。

这位美女值得任何夸赞,就像是美的本身阿芙洛狄忒一样断臂的维纳斯比她多了一分残缺美,但她比维纳斯像多了两分性感诱惑。

“是,迪克就是那样,他喜欢这样的姑娘,红发、高挑。”

他们都知道,迪克是哥谭乃至布鲁德海文的人形自走炮,简直走到哪约到哪,私生活非常丰富,堪比花花公子人设下的养父布鲁斯·韦恩。

从十五六岁还是罗宾时就和美女出去约会,到现在,泰坦成员也好,女反派也好,其他也好,是个妹子基本都被他搞过了,且不少分手分得不太愉快,虽然大部分时候是他被甩。

他的前女友能排几个足球队,橄榄球都能打好几场,数都数不清,并且他不仅有长久的恋情比如和他们的义姐一样的芭芭拉·戈登分分合合,和外星公主星火有过纠缠爱恋还有或许是习惯性的约炮和短期暧昧,419对他来说其实一点也不值得意外。

“享乐主义者,当代美国年轻人。”

非常典型,即便是有义警身份的迪克,也不例外。

在这样情况下,他们都已经不太关注他的感情生活了。

过于丰富的经历让人连八卦的兴致都没有,连小报都不会大张旗鼓地大篇幅刊登相关八卦,顶多在没什么爆点的时候来点娱乐,众所周知首富长子与其父是一个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