它们散发出刺鼻的气味,蚊虫对它们避之不及,家畜误食后会陷入假死状态,这一看就有毒啊!

事实上它们也的确有轻微的毒性,但只要好好处理一番就不碍事了,要知道魔芋也是有毒的,可最终不还是送上了人类的餐桌?

江之衡不做无用功,野姜是他钓鱼的重要材料。

紫雀镇相对于灰蓝小镇要发达一些,但二者同属于经济落后的穷乡僻壤,再怎么发达也发达不到哪里去,至少没有首都和南方城市常见的蒸汽火车和科技产品,好就好在镇上的商店是齐全的。

江之衡抵达这座经济落后,遍地是砖石小屋的镇子后,先是把母亲萝丝安置在了酒馆里。

再去肉铺买了几只现杀的长角兔,去药店买了大蒜,去杂货店买了岩盐和蜂蜜。

大蒜在这个世界并不是作为香料,而是作为一种药物被投入使用,价格不算太贵;岩盐味道苦涩,口感较差,但是连贵族都是使用这种盐的,江之衡也没办法;纯天然蜂蜜的味道倒是很好,价格昂贵不是它的问题,而是江之衡兜里紧的问题。

然后,江之衡便换上一身刚买的衣服,在街上做起了香煎肉排。

野姜和大蒜的香味在接触到高温后得以迅速挥发出来,还有纯天然蜂蜜那清甜的香气中和了那股辛辣的味道,随风飘啊飘,吸引了居民们的注意。

一连三天,光顾江之衡小摊的人络绎不绝。

尤其是在他免费赠送了肉摊摊主和杂货店主一些香煎肉排后,两方都愿意在原材料上给他一个跳楼成本价。

“天呐,这真的是长角兔肉吗?竟然一点腥膻味都没有,这是怎么做到的!”

“有点辣辣的,舌头都在跳舞了呢~”

“呜呜呜,好吃死了!外焦里嫩,棕色的外皮甜滋滋的,这是贵族老爷们都没吃过的美味吧!”

“没想到我有生之年竟然还能吃到这么好的东西……以前我吃过的长角兔肉都算什么啊!垃圾罢了!”

“这绝对是被美食之神宠爱的手艺,拜伦斯先生,您难道是美食之神的转世吗?”

“拜伦斯先生既帅气又会下厨,嫁给他的姑娘可真是有福气呀~”

“妈妈,我也想吃呜呜呜~昨天拜伦斯先生给我吃了一只兔耳朵,你无法想象它有多好吃,买嘛妈妈~只要十个铜板就能买一大块肉,我们全家都能一起吃~”

十个铜板其实已经不算便宜了,一块够一个人吃三天的黑面包也就卖一个铜板,但材料的成本和江之衡的手艺摆在那儿,没人觉得贵,甚至相当便宜了。

哪怕不能天天吃,但是正常生活的居民们偶尔搓上这么一顿也是没问题的。

很快,又到了林恩·紫罗兰巡视自己领地的日子。

这位年轻的领主今年才19岁,一年前,刚刚成年的林恩在父亲去世后继承了这一块领地。

这是家族中最偏远也最落后的一块领地,但他是妾室的儿子,能够分到这么一块地已经很好了,毕竟他完全不是正室夫人和嫡系兄弟姐妹的对手。

“老实本分”是他的生存之道,同父异母的兄弟们为了争夺家产强出头后都死掉了。

来到紫雀镇后,林恩成了一位与民为善的好领主,隔三差五就会乘坐马车巡视自己的领地。

他是多么想要让领地发展起来啊,可惜他没有任何办法,只能为镇民带来一些小小的改变,让镇上的生活稍微改善一些。

林恩常含忧虑,英俊的眉宇间笼罩着化不开的浓雾,他的眉毛是自然古典的野生浓眉,耷拉下来显得跟受委屈的小狗一样讨人疼。

这时,一阵香风飘了过来,坐在马车里的林恩只觉得头皮都被一双无形的手揉了揉,整副身心都舒畅起来,唾液不断在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