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合欢宗也不全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妖精,也有很多有情有义之人。」
「魔蜂长老,我这次来还有个很重要的事情,那就是我未婚妻的下落!她被掳到金光城以后就消失不见,金光城我人生地不熟,也不知道她在何处。」
「这个好办,少主,魔蜂昨日已经想好怎么办了。冲云楼的这家肉铺乃是金光城里数一数二的,价格便宜肉质又好,很受欢迎。过一会儿肉铺里冲云楼的武师和少主一起去送肉,那块地方我们的弟兄一直没能进去看个究竟,这次正好乘机搜集一下情报。」
「去哪里?」李翰林问道。
「金塔区,就是那些法王住的地方。」
第六十四章
「其实少主昏倒之后,属下便差人去金光城里寻找,但是一无所获。不过有一件事倒是引起了属下的注意,昨天晚上有个女子来外城游玩,用的是小金元宝,而且前几日刚刚获得「法名」的节末法王出巡,不知道为什么与那女子起了冲突,最后一队金塔侍卫赶来将那节末法王的手下杀了个精光,那女子有用铁锹将那节末法王活活劈死,后来那些平民又唤那女子为圣德明妃……」
「圣德明妃!」李翰林心中一惊,从那佛器堂里缴获的那本「送金光城之女子名录」倒是提到过圣德明妃这个称谓。
「难不成少主的未婚妻要被捉去当圣德明妃?圣德明妃的甄选过程复杂,如果没选上那也要将那些没选上的女子交给其他法王当明妃的。但是如果金光大法王真的将少主的未婚妻选做圣德明妃,那少主免不了面对那金光大法王,传说中金光城的最强者。」
「而且一旦当选圣德明妃,那开光大礼……属下不敢说了,请少主恕罪。」魔蜂道。
「说下去!」李翰林沉声道。
「那属下便说了,据冲云楼情报,明日就是圣德明妃开光大典,届时金光大法王,圣德明妃都将座车驾出行。按照其前的惯例,圣德明妃应该着圣装,除去亵裤,将双腿分开,用金铐拷在宝座的左右两边,供万民敬仰,以正大法王之威严。」
李翰林的声音已经有些颤抖:「还有呢?」
「在金光城外城游街一圈以后回到金塔,届时大小法王皆会参加,届时钟鼓齐鸣,由金光大法王牵头当众汲取圣德明妃的金、银圣水,并将圣德明妃破身。射入圣液以后,圣德明妃在其他法王中间传递,行轮座交合之礼,待所有法王在圣德明妃的体内射入圣液,以正大法王之无私。」
魔蜂的话还未说完,李翰林就已经浑身剧烈抖动起来,他抬手将那木桌掀翻在地,上方没有吃完的羊肉和麦茶洒落一地:「这帮披着人皮的畜生!我一定要将洛泱救出来!魔蜂长老,立刻……立刻随我去!」
「既然少主要去,属下便立刻去准备,但一会儿少主进了金塔区,一定要按照属下的吩咐去做,不然可能生出祸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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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时辰以后。
一辆带木棚的四轮马车从金光城外城的肉铺中驶出,慢悠悠的向金光城的核心区域行驶而去。这一车装的都是新鲜的牛羊肉,只不过由于荒漠天气炎热,鲜肉若是没有经过腌制放在阳光下,不消半个时辰就会腐坏变臭。
因此那些送肉的马车都有专门的冷藏木柜,从肉铺的地下冰窖里锯开冰块敲碎,然后与刚刚宰杀分解完毕的牛羊肉放在一起,可以保证半日不会腐坏。
而现在李翰林换上了肉铺伙计的服装,整个人身上都是羊膻味,为了防止露馅,又在他手上抹了羊油,这样不论从外观还是气味上,李翰林都是一个肉铺的伙计而已。
「少主记住了,一会儿看到我只能喊我兰老板,进了金塔区千万不要乱闯,一定要跟紧属下。」
魔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