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息跳了出来,“好吧其实我是想问,今天早上可以去您家蹭饭吗,呜呜。”
林敬堂手指动了几下,习以为常的回了一个字,“来。”
他让厨师按照餐单做两份,起身开始洗漱,淋浴头下,清澈的水流倾泻而出,划过他遍体鳞伤的身体。
八年的时间不可避免的在他身上留下了一些痕迹,在很久很久以前,林敬堂曾以为,他所受的伤,会是因为在雨林里穿行,被长着勾刺的藤曼划破了皮肤,会是因为在柏斯城的海岸冲浪,被骄阳灼伤了背脊,会是因为带着滑翔伞从崖谷降落时不小心擦伤了膝盖,会是因为保护心爱的人,落入重重陷阱,最后又冲云破雾。
没想到,最后落在身上的,是驱赶牲畜用的鞭子,是猩红的烟头,是双膝久跪,青紫不堪。
而冲云破雾这个词,太好听了,他用不起。
坷??
林敬堂边整理着袖口边走下楼,看见站在楼梯口的陆青时,脚步一顿。
显然,他忘了自己昨晚把这人带了回来。
深夜做的决定,白日总会后悔,看着那样一张糟糕的脸,心情更是不会好。
陆青时整张脸上最生动的眼睛被肿胀的脸颊挤占了位置,掌痕和伤口堆叠,红中透着紫,他仰起头讨好的笑着道,“先生,早上好。”
林敬堂有些不能理解,陆青时到底想干什么。
从前口蜜腹剑说爱他,臣服于他,是为了从他这里得到背叛的筹码,然后毫不犹豫的踏着他的脊梁,投入了别人的怀抱。
昨夜话已说明,他总不至于还妄想从自己这儿得到什么。
林敬堂站在楼梯上望着他,突然开口叫了他的名字,“陆青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