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那妇人,不知道大人有没有听说过泰兴县当年码头边上的一桩杀人纵火案?”
“什么杀人纵火案?”时修才刚问完,记忆一闪,想起好像先前在江都的时候曾听南台说过一桩泰兴县的旧案,“是不是有个小贼摸到一艘船上去,原本是为盗窃,可最后却杀了人,还放火烧了船?”
方文吏点点头,顷刻又摇头,“那桩旧案的卷宗也到期焚毁了,不过我记得,那案子里死了四个人,一个是那艘船的雇主,是位小姐,那贼就是先用匕首杀了这位小姐,再往船上倒了酒放火。当时是夜里,船上的人都睡了,船夫和他一双年幼的儿女被活活烧死,只有船夫老婆跳进江里逃出了命。”
臧志和忙问:“难道那女犯人就是这船夫老婆?不对呀,她分明是受害人,怎么后头却成了犯人?”
“你听我慢慢说来,那艘被烧焦的船是次日早起到江上打鱼的人看见的,那人当时就往衙门报了案,迟骋很快就带人去岸上查访,连查了三日,我听说眼看有了点眉目了,衙门突然跑来一个人投案,说那案子是他做下的。”
时修挑着眼道:“想必就是那个小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