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叫朱泽帅拿了硬盘出来,开始办正事。
悠悠的公司用一个挺专业的AI检索系统,号称基于视频指纹特征和内容理解,可以实现多模态查重。第一批图片和视频导进去,没花多少时间,已经在出结果。
朱泽帅看着,忽觉讽刺,说:“用AI帮忙告AI。”
言谨纠正:“我们告的不是AI,AI既不是著作权权利人,也不是侵权行为的主体。”
朱泽帅自然不愿在老板面前出专业上的丑,连忙改口,说:“我知道,起诉的是‘全源图库’法人作品侵权。”
说完又问:“但是AIGC直出的视频真的可以算作品吗? ”
言谨笑,反问:“算不算又如何?著作权法规制的是侵权行为。重点在于苏迩的创作是作品,至于被诉的东西是不是作品根本无关紧要。我们只需要证明‘全源图库’故意实施了侵权行为,造成了原作品权利人的损失,且两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可。”
法理讲得很清楚,但也看得出来朱泽帅并不看好这件案子。
过去一年间,很多地方都有类似的诉讼,判决也广受关注。很多人都在说,就现阶段而言,AI公司根本不可能输。
言谨却有不同的看法,觉得小朋友被AIGC这个概念蒙了眼,说:“著作权侵权案件的逻辑都是类似的,是否AI生成,其实根本不是问题的关键。我抄袭了你的文章,你主张自己的权利,只需要证明你创作在先,我接触过或者有可能接触到你的作品,并且两者之间存在实质性相似。至于我是手写的,还是电脑上打的字,用的是word还是page,有区别吗?”
朱泽帅自然也是做过些功课的,接着她说下去:“所以就还是看接触和实质性相似?”
言谨点头,示意他往下说。
朱泽帅也确实有疑问,说:“接触倒是很容易举证。苏迩的作品都做了版权登记,有清晰的首发时间,以及各种获奖记录可以证明其知名度。一般来说,作品的知名度越高,被推定为接触的可能性就越高,这部分肯定不成问题。”
随后便是一个转折:“但是实质性相似的部分怎么办呢?这需要大量的举证和对比,结果也很主观,认定难度太大了。”
言谨笑,似乎兜兜转转,又回到原处,还是当年做《蝼蛉记》案的时候面对的难题。
但这一次,她却不急,只是继续看着眼前屏幕上短暂停留的一段影像,恰好是戴左左他们公司出品的游戏,《射月计划》。
许多年以前,左左在她当时用的那台苹果4上给她下过一个最初的版本,如今画面精致了许多,但主角仍旧是那个日系萌妹子,名字叫Moonie,身边总是带着一只小兔,并没有太多的变化。
等待最后一批结果的同时,言谨去休息区打了个电话,对戴左左说:“这个案子的关键不是苏迩,而是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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