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家的老二差点对着陆云霄放起了电。
他们抽出四个人,先把野猪抬到了大队部,叫杀猪匠把猪杀好,他们晚上下了工,就可以分肉吃了。
野猪被打死了,该干的活儿还得干。
陆母煮了绿豆汤,拿过来给于静静喝,看到自家二小子也在这里,别提多高兴了。
老太太悄悄把陆云霄喜欢于静静的事告诉了她,她可盼着两个人能早早成一对呢。
“于知青,喝点绿豆汤。”给于静静倒了些,于静静喝了,还挺甜的。
陆母只带了一个碗,问陆云霄:“你也要喝吗?”
“我喝一点吧。”
于静静刚刚用过那个碗,怕陆云霄介意:“陆同志,我刚才用过那个碗了。”
“没事,我不介意。”
陆母给他倒了一碗,他端起来就喝了,清凉甘甜,别提有多可口。
陆母收起碗笑笑:“我就不打扰你们干活儿了,我们几个就在那边,有什么事可以过去找我们。”
“好。”
下午的时候,在另一块地里干活儿的陈明旭才得知了花生地上午遭遇下山野猪袭击的事情,也得知了是陆云霄带头打死了那头野猪。
他现在有些庆幸,幸亏当时陆云霄代替他在那里和于静静做搭档,如果当时是他在那里,他根本打不了野猪,更保护不了于静静。
于静静身边需要的正是陆云霄这种无论哪方面能力都极强的人。
猛地一个念头在他脑子里闪过。
陆云霄似乎是最配于静静的男青年。
如果他们都考虑结婚,也会选择彼此,将会是多么羡煞旁人的一对啊。
他也会祝福他们的。
晚上,大家下了工,尽管都累得已经不成样子了,但得知可以分猪肉,一个个仍旧精神抖擞的,去大队部排队领肉。
二百多斤的野猪,去了内脏,还有不到二百斤,按照人头,村里每人能分到三两多一点。
因为这次的野猪主要是陆云霄打的,陆云霄出的力气最大,自然要给陆云霄多分一些,陆云霄也没有推辞,多劳多得,他不会因为自己是军人的身份就放弃这份福利。
分肉前,他先去问了于静静:“你喜欢吃什么样的肉?”
他身边大部分人都喜欢要大肥膘,不管是炖煮还是炒菜都特别香。
可是上次在供销社,他发现于静静专门挑五花肉买,她应该是喜欢五花肉的吧,或者,她还喜欢别的地方的。
于静静诧异:“你为什么要问我?”
“因为我觉得你做饭好吃,我分了肉想跟你一块吃,自然要知道你喜欢吃什么样的。不过,你要是不想给做给我吃,也没关系。”
“不就是煮饭嘛,有什么不能的。我不喜欢太肥腻的肉,瘦一点的更好,还有排骨也好吃。”她想给陆云霄做一道糖醋排骨。
“好。”
陆云霄自己就分了二十斤的肉,十斤偏肥一些的肉,让陆云阳拎回家里了。
剩下的十斤,一部分是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另一部分是只含有少量脂肪的后腿肉,另外,他还花钱买了十斤排骨。
于静静看着那一桶散发着特殊气味的猪下水,十分眼馋。
陆云霄看出来了,直接走过去:“这猪下水能给我吗?我可以花钱买。”
大队长按照平时的价格,让他拿了三块钱,那一桶猪下水就归他所有了,而他的也就是于静静的。
提到于静静跟前,“这个能做吗?我来清洗。”
于静静惊讶的看着他,若不是看他一个大活人站在自己跟前,她都要怀疑他是自己肚子里的蛔虫了。
“能做,能做,当然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