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主家的奴仆,在这个“奴婢贱人,律比畜产”的时代,奴仆背主窃主财物,量刑尤重,不经官府,被主人打死的都有,而《唐律疏议》上说主人“决罚致死及过失杀者,各勿论”,所以此时的奴仆要做出背主的事是要冒很大风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