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
林夏端着最后一碗菜走进堂屋,额边的几缕头发已经被汗水浸湿,紧贴在脸颊旁,脸庞因忙碌而泛着淡淡的红晕,屋里气氛顿时凝固,所有人的目光都不自觉地落在了她身上。
“我来端。”陈海眼神微暗,一个箭步上前接过菜,顺势挡住了众人的视线。
冀国华第一个反应过来,轻咳一声,对林夏笑道:“弟妹辛苦了。”
其他人也跟着嫂子、弟妹的喊着辛苦了。
林夏弯了弯嘴角,说不辛苦,让大家吃好之类的,然后让陈海招呼大家吃饭,她自己坐到另一桌,这边除了陈锦英几个女人还有几个孩子,最大的是陈锦英九岁的小儿子,另外两个是汪修明家的两小子,最小的是李秀娟家的张安。
有了高义之前的宣传,所有人最先伸筷的就是水煮鱼片了,这道菜闻着也是最香的,可等吃到嘴里时,大家才发现,这那只是闻得香,吃起来就更香了。鱼片又鲜又嫩,半点腥味也没有,有点麻一点辣,让人吃得停不下来。
林夏在问了李秀娟后,夹了一小块把鱼,把鱼刺挑出来放到张安的碗里,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糖的缘故,小家伙倒是不怕她了,小小的吃了一口后,眼睛都亮了。
“姨姨,还要。”小张安亮晶晶的看着林夏,自个娘是指望不上了,这会吃得都停不下来了,哪里还记得有个儿子,至于那个爹,就更别想了,在那边抢得正欢呢。
“好,我给你夹,小安等一下。”林夏见他喜欢吃,又给他夹了几块,然后不敢多夹了,虽然放的不辣,但毕竟是小孩。
孔爱华家的两个孩子,汪修明抱走了一个,她一个人倒也照顾得过来。
吃完饭,冀向明感慨:“我总算是知道老陈为什么非要弟妹来随军了,这厨艺,谁吃了不想呀!”
陈海嘴角微微上扬,心想:哼!算你们有眼光,不过想吃也没用,媳妇是他的!
林夏做的菜品种虽然不多,但量还挺大,都是大盘装的,尽管如此,可吃到最后,连汁都没剩一滴,所有人都吃撑了,最受欢迎的除了水煮鱼片,居然是卤猪下水了。
连之前一直吃不下的赵春燕,都一口气炫了三个馒头,菜就更别说了,吃的直打嗝。
林夏刚起身准备收拾碗筷,就被陈海一把按住了:“媳妇辛苦了,剩下的我们来。”
甘泉等人非常有眼力劲,收碗的收碗、搞卫生的搞卫生,连号称在家里酱油瓶倒了都不扶的张天阳,也帮忙扫地了。
当然,家属们也没忘卤水,拿了个盆,每人分一点,把林夏那一锅卤水分得干干净净。
张天阳抱着孩子,看着自家媳妇手上的盆,问道:“媳妇,你装这水来做什么?”
“夏夏说这卤水可以重复使用,越煮越香。你不是爱吃吗?我打算明天也去买点猪下水和肉回来放进去煮。”李秀娟答道。
“能煮出一样的味道?”说实话,今天的这顿饭,他确实吃得回味无穷,还想着要怎么想办法再陈海那里再蹭饭吃,没想到媳妇就给了他一个这么大的惊喜。
李秀娟也不确实,不过她相信林夏:“肯定行,夏夏说洗干净直接放进去煮就好了。”
另一边的冀向明和陈锦英也在说林夏。
“我今天算是见识到这流言有多可怕了。”陈锦英感慨道:“夏夏明明长得漂亮,脾气也好,你看都被传成什么样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