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3章(1 / 3)

热可可拿到手,她脑子仍有点懵,心里想着该怎么礼貌不突兀的自我介绍,将刚才那一段该死的开场白自然而然插进去呢?

恒博士扬了扬热可可杯,直截了当对她说,“愣着干嘛?走呀。”

她脑子莫名其妙抽了一下,跟上去说,I haven’t introduce myself yet.

穿白色制服的陆军警察将飞机扶梯拉下来,恒博士很绅士的请她先走,跟在后面说,“你那刚不是都说了吗?”

周围一群乘机的白人看着这两人都觉得好奇怪:为什么一个美国人在讲中文,一个黄种人却在讲英文,而且互相还能顺利交流?

在舷窗边相对坐下来之后,恒博士终于换回英文,学着她那种嫌弃的语气说:“My name is Waaizan, I really like your literature blablabla…Oh sorry, what’s the name of it?”

“Supranational Nationali|s|m.”

“Good.” 恒博士从乘务手中接过依云,递了一瓶给她,说,“现在我们来研究一下跨国家的种族主义。你那篇文章带着没有?或者你并不打算给我看。”

她很快从文件袋里,将装帧好的机打文稿递给他。

乘务告知乘客将会在四小时后抵达堪萨斯城以后,恒博士装作很着急的(“什么?竟然只有四小时!”)从衬衣领里掏出一只单片眼睛,飞快的阅读了两遍。他很简略的说行文流畅很多,美国人也不会挑剔出什么结构句式语法毛病;但也告诉她,内容其实可以更充实。

他给淮真的建议是:Talk something about Daira and Heung. (讲讲黛拉和洪)

当初制造洪爷的丑闻事件,无非是共和党为同民主党争夺加州进行拉票的手段之一,却不想中途横空出世一个黛拉,跨越种族,和洪爷在绞刑架下结婚,无形中却给民主党争取了相当数量的选票。

淮真询问他,说是否在演讲中寻求某一种政治的正确,让她争取某一方的政治力量。

恒慕义博士说的确是这样,美国是个擅长演讲的国家,这一套时常用在政治里,比如几个党派为自己的权利拉票时,就喜欢在竞选演讲里说一些骗人的鬼话,而这一套永远行之有效。

建议过后,结束语仍然是那一句京味十足的,“总之试试呗。”

111.堪萨斯城5

博士与她一路都没闲着, 嘴都讲干了,连带她那瓶依云也给喝了个干净。

淮真唰唰的在笔记本上记着, 记了满满四页。

客机飞的很低, 离地不过四千至六千英尺距离。客舱不是加压的,淮真后排坐了个老太太, 晕机晕得厉害, 几乎埋头离不开呕吐盆,到后头呕出的只有黄水。客舱里弥漫着呕吐物的味道,乘务只得将舷窗打开。

螺旋桨声震天,冷空气嗖嗖灌进来,直吹到她头顶, 她压根都没在意。

飞机落地劳伦斯,恒博士的朋友开车接他去独立城, 而她得乘坐城际巴士前往堪萨斯城独立大街。两人很快分道扬镳,甚至没有多少告别语, 因为飞机上已经说得足够多了。

直到坐上巴士,她那在四千尺高空吹了四小时冷风的脑袋才觉得有点神经痛,螺旋桨嗡嗡的巨响仍在耳边回响。

同样萦绕不去的还有恒博士讲的最后一番话。

他说, 对西方来说, 中国实在太老太老,像个病榻上将死的垂暮老人, 身上因积劳成疾爬满虱子。尽管她仍是神秘莫测的, 而年富力强的西方却没有耐心剥开肮脏腐朽的外衣, 去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