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开始。

比如说现在,教授给我递了石榴让我吃。

我冷酷地假装没有看到,于是教授从麻烦的石榴里面一颗颗地弄了下来。

老实说我不太喜欢吃石榴,跟我不喜欢吃百香果一个道理,里面有太多籽,吃起来很麻烦。我自然知道,百香果的籽是可以生吞的,但是我还是不喜欢百香果,很破坏口感。而石榴也是这样,吃起来费时费力。汁水也不够多。

教授剥了二十颗给我,推给我,“里弗尔,你最喜欢吃的石榴籽,帮你剥好,也不想吃吗?”

我瞥了一眼像是宝石一样的,一颗颗玲珑剔透的石榴籽,冷漠地表示我自己才不会被这些小小的水果诱惑了。见教授要推给我,我回绝地往后退了退,教授表情微微有点苦恼,“里弗尔已经不喜欢吃石榴籽了。”

准确来说,我一开始就不算特别想吃石榴。只是因为教授给我吃,而且吃这个很花时间,我想多和教授待在一起,就觉得吃石榴很不错。

当然,石榴还是很清甜的。

我不能总是说它坏话。

对不起,石榴籽。

我只是想要表现我成长了,与之前与众不同。

教授又看了一下自己的手,揉了揉自己的手腕,见我的视线好奇地看过去,教授就解释道:“最近用键盘太久,手腕和手指有点

酸麻无力,估计是得了腱鞘炎。刚才剥石榴籽的时候,感觉到姿势不太多,压迫到正中神经,现在有点刺痛感。”

啊……

我完全呆滞了。

教授的声音里面有着淡淡的遗憾,“最难过的,还是你不想再吃我给的石榴了。”

我现在不吃教授忍着辛苦给我的石榴,那我真的就不是人了。

即使我现在确实是一只小松鼠而已。

我连忙抓起来啃啃石榴,绝对不能辜负教授的好意。

教授原本还想要摸摸我的背,但是被我身上的牛仔连体衣阻挡了。他的手在我的头上的半空停了好一会儿,最后也没有办法决定要怎么做。事实上,我知道,穿了衣服的我这样的手感不太好。其他人都觉得路易斯为什么要突然给一只小松鼠买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