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很有趣很新奇的事情,或者也会觉得这件事很快就会解决,根本不需要担心。可是,我不会,我是那种一旦遇到事情,就喜欢往最坏的情况思考。像我来伦敦的前一天晚上就做噩梦,梦到我在新校园被人骂书呆子,长得像恶霸或者超级富二代的人叫我帮他写作业,考试作弊。这种做法有个好处就是让我做事准备得很全,同时也可以降低我的预期,只要发生一点比较好的情况,就足够让我开心和心安。它自然也有坏处,会浪费我大量的时间和精力。

对我来说,和路易斯拷上手铐后带来的最可怕的结果是因为戴上手铐,我考试一整周生活作息都出现问题。

我先从我很在意的生活说起。

我一天是要洗两次澡的。

晚上入睡前会洗一次,这是从华夏国带来的习惯。

早上起床的时候也会简单冲个澡,这是学华生和夏洛克的。

华生习惯早上洗澡。这是他一直以来的生活习惯,周围人也都是这样的。据说,这个习惯是因为欧洲人汗腺发达,体味重,白天出门前要洗澡,有条件的还要喷男士香水。我把这种方式理解成「使用喷雾让全身清爽一点」,并没有觉得很特别。夏洛克也会喷一点。我称之为,英伦男士整理自身外观形象的自觉性,这跟每天都会刮胡子一个道理。我之前借住在夏洛克屋子的时候。要是得出门,夏洛克也会在我身上喷香水。味道不重,到那种凑近了之后闻到衣服上有残留洗衣液的味道的程度,当然香水香气上更清爽干净高级一点。

我一开始觉得没必要早上也洗,但后来发现早上洗澡能让整个人更精神,更好地投入学习状态,我也喜欢白天洗澡了。这里还得说,华生、夏洛克和赫德森太太也有被我的习惯影响,时不时也会在晚上洗澡,尤其是天冷的时候,洗完澡全身就暖起来了,晚上更好入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