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做喜欢的题、逃一次学。
刚刚方泊临问他要不要一起,他拒绝了。现下抱着衣服,专注于追随蚂蚁爬行。
方泊临第一回转身,林诩戴眼镜看他。方泊临满意,接着打,潇洒进了个三分。
方泊临第二回转身,林诩摘眼镜看他。林诩就一百多度近视,方泊临还算能接受,接着打,勉力进了个二分。
方泊临第三回转身,林诩蹲地上视线朝下,宁可看被人踩踏遍的篮球场地却不看相貌不错的他。方泊临震怒,摆手让别人上,凌乱下场。
“……微斯人,吾谁与归?compatible,兼容的、可共存的、合得来的,DNA半保留复制用到的酶有……”
方泊临也蹲下来,和林诩隔点距离,简直要被气笑了。他尽量平和心情说:“我的林诩同桌,你真是个学习天才,篮球场背书这种事都能被你发明出来。”
林诩微微偏头,抖抖麻了的手,问:“不打了吗?”
真过分了,头朝蚂蚁的角度比朝他的还大,欺人太甚。
“还要怎么打?”他再度深吸一口气舒缓语气。
林诩以为对方担心自己不耐烦,着急解释:“我不会先走的,会陪你的。”
“你都不肯看我,我长得比不上蚂蚁吗?”方泊临低垂着头,顺着林诩目光盯上了那只跟不上队伍仍慢悠悠爬的蚂蚁,和林诩一样偏离于正常人的轨道,活在一个人的星球上。
林诩不懂为什么话题从看不看方泊临打篮球旋即转变成方泊临和蚂蚁比美。
第一个话题姑且不论,尚有余地可商讨。第二个话题前提条件物种不相同,一个有嵴椎动物,一个无嵴椎动物,怎么能相提并论。难怪方泊临生物没他好。
于是林诩避而不谈选美大赛,只探问道:“要看的吗?”
“我和你回家路上有没有和你说话。”
他实诚地回答:“你讲很多。”
心里耿耿于怀‘吾与蚂蚁孰美’的方泊临:“那你是不是要看我很多眼。”
闻风而动的林诩细瞧了几眼方泊临。侧脸棱角分明,鼻梁高挺、睫毛浓密,怎么看怎么端正,不会让眼睛受到污染。
“可能是这个道理。”,林诩轻轻戳方泊临手,“你生气了吗?”
“没有。”方泊临本是不予追究、糊弄林诩的。怎料一抬头对上双透亮着光、注满他倒影的玻璃珠子,气消个彻底,笑出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