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会儿,姚如意便将他们点的寿司都用盘子整齐装好,送了过来,还多送了一小碟酱清和杏酪给他们蘸着吃。

孟博远和林维明考了一上午肚子早饿了,此时都两眼放光,立刻下筷子。先挑了个鲈鱼脍寿司。白生生的鲈鱼肉片得薄得能透光,铺在醋饭上像片入口即化的雪。几根葱丝细得能穿针,颤巍巍搭在这肉边。孟博远拿筷子把这脍饭挟起来,鱼肉便跟着筷子颤,他忙往嘴里送。

先觉着米饭都还是温乎的,酸里带点甜,米粒儿颗颗分明,咬下去还有股子弹牙劲。鱼肉嫩又鲜,连葱丝都带着股子清气,不冲不呛。

清爽!好吃得紧!

林维明吃的素笋寿司,嫩黄的冬笋切得细细的,拌了点香油,油光光的铺在米饭上,边上还掐了片紫苏叶,笋丝咬起来脆生生的,带着股子新笋的清甜,香油的香不浓,反把笋的鲜衬得更足了,米饭吸了点笋的汁水,鲜爽无比。冬日里大鱼大肉吃多了,坐在暖和的炉子边本就有些燥,吃上这么一口,格外舒服。

还有那饭团,外头裹着些芝麻和炒过的豆米,捏在手里松而不散,咬下去,醋米里有股子渍梅子的清香甜润,又有豆米的脆香,一口半个,不知不觉就吃完了。

这酸米脍饭没想到看着没什么稀奇的,还以为跟粢饭团差不多,没想到竟然这么好吃。孟博远和林维明都吃得很满足,这东西口味多,该嫩的嫩,该脆的脆,该鲜的鲜,各有各的味儿,总体都是清清爽爽的,但每一样味道又不同,还都能尝,便都觉得很值当。

两人光顾着吃了,吃完才发现程书钧怔怔地搂着猫,一口没动。孟博远和林维明都不由好奇道:“你呆呆地听什么呢?”

不过也不必程书钧回答,他们也听见了,姚小娘子不知何时进了院子,和三寸钉和丛辛一起忙活着什么,嘴里还说着:“二叔不知要去多久,丛辛,你说这马儿要不要带些豆料去喂啊?别饿了回头撩蹄子。”

丛辛也不懂养马,她想了想说:“那装些带去吧,三寸钉,你去问问丛伯,二叔晚上可回来吃吗?”

三寸钉应了,要走,她又把人叫回来:“等会儿,你顺道问问二叔若是回来吃,想吃什么?今儿二叔与丛伯要出门,我一会儿出门买菜去。”

“姚小娘子私下里竟是如此唠叨的么?”林维明吸溜吸溜地开始吃杂蔬煮了,他摇摇头,“她怎么三句话能喊这么多个二叔啊?”

都快分不清,林闻安到底是她叔还是他叔了。

虽然林闻安与他家也是隔了好几房的,但好歹也是同一族的嘛。林闻安七岁便能做诗写文,十二岁考了秀才便已名动京城,不知多少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都突然冒了出来,但林司曹家好歹算是八竿子打得着的,眼见这位按辈分是小叔的孩子不是池中物,他家也是想跟人家亲近亲近。

他爹便也小叔小叔地蹭上了。连当年林闻安他爹要来国子监买房宅,都是林司曹家跑上跑下帮着去牵线搭桥的。但其实两家人之前都不熟悉。

再稀薄的血缘也是血缘嘛,先前不熟,慢慢也就熟了,虽然七年不见,但林维明喊着还是挺顺口的。

程书钧垂了眸子,一下一下地摸着汪汪油光水亮的背毛。

这时,他们忽而又听见姚小娘子喊了声:“二叔。”

那语气有些怔怔的,三人也都下意识转过头去往院子里张望。

恭喜猫咪汪汪,被评为宝元八年,姚记杂货铺明星员工!

(颁发奖状、猫粮罐头)

大家热烈鼓掌[鼓掌][鼓掌][鼓掌]

[37]身如玉:啊,好凉。

姚如意穿进书中世道时,便已是萧瑟的秋日,这也让她眼中这所见过的世间万物,大都是灰白黯淡的。不提那些权贵的深庭大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