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候,只会选择23种实验课程;一来, 研究生们才刚从基础高等综合学府毕业, 他们申入普罗米修斯就像再换一条赛道,这儿一切的知识都是他们在学府能接触到的超级加强版,他们得重新适应新学习机制, 重新苦读更深奥的知识点, 去认识那些只在普罗米修斯内有权限阅读的顶级科技公式。
但, 莫奈沙却不是这样的。
他出生的罗斯家族是普罗米修斯的百大投资家族之一, 很多研究生需要花费十多年重新认识的新公式,在莫奈沙眼中, 只是他从小到大的睡前故事或家庭话题之一。
所以, 他在进修期间, 选修了5种以上的实验作业,他将自己所有时间都填进连轴转的日课行程表中。
即便我封闭工作前叮嘱过助手给他安排最好的吃穿住行,我出来以后再见他,他还是瘦了一大圈。
研究生灰沉浆硬的制服套在他身上,袖管轻荡,苍瘦的白腕像两支插在灰瓶中的枝,下巴尖了,脸也瘦了,只有一双红宝眼瞳仍然烧着冰冷的火。
这一束火撑着他,撑着他的努力保持罗斯家族该有的水准与门面,别虫只选2个实验课题,他必须要选5个。
要命的是,他的家传身教的确足够支撑他同时研习多个实验课题。
我能理解他为何如此拼命。
他先头有三个哥哥,三位兄长在学界均享有大小不一的名声,更别说曾经的罗斯家主。
现在,整个罗斯家族只剩下他一个虫,他自然而然地就钻进了牛角尖,认为自己必不能软弱,必不可后退,必不能为家族荣耀所抹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