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25年来,我回忆罗斯家族的次数屈指可数。

我以为我会对莫奈沙感到陌生。

我在莫奈沙17岁的时候与他分别。

莫奈沙与我对视的时候,我竟然没有感到太陌生。

如血的红眷顾他,他有一头深红如玫瑰的卷发,一双同色系的红瞳如灯下红宝,闪着晶亮的光泽。

唇边有一颗鲜红的小痣,纵使他的神情冷淡,唇边抿着一弧同样虚伪的社交微笑,那颗红痣也为他冷淡矜持的社交面具增添欲语还休的魅力。

莫奈沙只比我小五岁,我已步入壮年中期,但岁月仿佛从未抚过他白净的脸,莫奈沙仍如年少时,年轻,气盛,美得锋利。

面对首席大卫的询问,莫奈沙眯了一下眼睛,同时唇角轻轻下撇。

我与莫奈沙分别25年,时间本该让我们变得陌生,但我就是知道,莫奈沙要说拒绝了。

他要拒绝我,拒绝可能是他在世界上最后一个曾经熟悉到亲密的存在。

嗯?你问为什么?你以为是令虫感动的老朋友重逢?呵呵。我前面说过,我离开罗斯家族的时候并不体面,莫奈沙拒绝我很正常。

所以,当时我先一步开口,我微笑说,“莫奈沙,我之前答应过你的东西已经备好了,你随时可以来提。”

莫奈沙停顿了几秒,我想,那几秒里他应该是在思索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他对我说了什么。

但我知道,他不可能记起来。

我们在他17岁之时分别。

那时,莫奈沙是养尊处优的小少爷,世界里每一天都有新事情发生,新礼物送到手边。他的世界广阔无垠,我渺小的像一粒沙尘。

他不可能记起来的。

现在罗斯家族陨落了,而我以一个高权势的身份出现,莫奈沙会对我妥协的。

他是一个很聪明的雄虫。

“申入你的名下当进修生,想来我会度过一个非常愉快的学习生涯,我当然愿意。我亲爱的朋友,许久不见。我十分思念你。”

他说思念我的是时候,唇边噙着虚伪的社交微笑,眼神轻轻地扫过我的脸。

我熟悉他,我知道他这个表情代表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