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喜欢性。……我们分开后,我约过0也约过1,我约1的时候,还是会反胃,想想就觉得恶心,可是约0吧,我对着他们也提不起性趣。”

向晚把毛巾浸到温水里,眼底的嫌恶令他皱起了眉头:“说起来你可能不信,在你之前,我并不喜欢男人……当然,我也不喜欢女人。”

向晚拧了把毛巾,轻轻擦拭顾知非的脖子,湿漉漉的手指故意擦过了他的喉结。

顾知非睁开眼,向晚正不眨眼地看着他。

向晚道:“遇见你之前,我只喜欢我自己。”

顾知非依然没有说话,他觉得自己的眼皮很烫,烫得他的眼睛模糊不清,神智也不清。

向晚道:“可我遇见了你。”

他站起来,从小茶几上拿过顾知非震动个不停的手机,递给他道:“先接电话吧,接完我继续说。”

顾知非看了眼来电,不是什么重要来电,便一言不发地将手机扣在床上,开口问道:“那天的吻痕……”

因为发烧,他的声音听起来虚弱又沙哑,向晚当即就心疼了。

“是我胡来,是我错了,可我没有做到最后,一次都没有。非哥,你能不能原谅我?”

“非哥,我是真的、真的很喜欢你。”

许久之后,当顾知非问自己“为何要一错再错”的时候,记忆里是南方雨后的湿润空气里,千里迢迢迎着风雨赶来的向晚逆光而立,对他说:我真的很喜欢你。

顾知非毕竟身体底子好,很快就好了起来,两人一起回到北京,重又开始了同居的日子。

他们小别胜新婚,过得极为甜蜜。

向晚不再对二人的关系遮遮掩掩,终于在朋友面前大方地承认:顾知非是我男朋友。

非但如此,两人也比之前更加频繁地出双入对,顾知非工作不忙的时候一定会去接向晚下班,而向晚也会每个休息日跟顾知非一起出去玩,只要顾知非不在,绝不会踏入酒吧会所等娱乐场所半步。

比热恋更像热恋,两个人几乎黏在了一起。

之前同居时,因为向晚想瞒着众人,并没有在顾知非家的门锁上录指纹,出入都是用房卡。上次分手时,他把房卡留在了玄关,导致后来自己再怎么后悔也没法直接进到顾知非家里去。这次和好,向晚回来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求着顾知非给他录指纹。而向晚则因为某天一气之下删了自家门锁里顾知非的指纹,此时也只能求着他录回来。

向晚住的地方离顾知非的单位稍微近一点儿,顾知非便搬到了向晚家里。

说是“搬”,其实除了几件衣服外,顾知非没带什么东西过去。

向晚在家里时总比在外面时玩得更开,两人一放假便没日没夜地腻在一起,什么都敢玩,什么都敢做。某次玩到兴致正高时,向晚家的门铃忽然响起,正哼哼唧唧开始走绳的向晚当时就吓得从绳子上掉了下来,大腿内侧被粗粝的麻绳磨出一道刺眼的红痕。

顾知非安顿好他才去开门,谁知门外是个送货员,送来了一大束红玫瑰。

向晚本是想送给顾知非,谁知他自己忘了此事,导致调教正在进行时,玫瑰送到了家里。

顾知非抽出一支玫瑰,将上面的花刺细细剔干净,把多余的叶子去掉,将花枝处理平整,原本打算浪漫一下的向晚好生体验了一把花枝抽玉柱的感觉,又疼又爽之下,哭得魂都快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