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紫薇!你不要动!”呜呜呜呜我的眼睛要痛死了,她还笑我,呜呜呜……】

底下评论全是清一色地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表姐有多离谱!今天带我出去吃饭,遇器饿浩~二[三[0[二[0[六[九[四[三[0到男人搭讪,她竟然说我是她女儿!可恶!那个男人竟然信了!离谱!】

底下评论区全是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才三月份,表姐就开始穿短袖了,我俩出门,简直一个冬天一个夏天,她还说年纪大了,身体素质不如以前了……啊啊啊!气死了!】

底下评论还是一整排的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方糖依旧保持写日记的习惯,时不时会给陶诗诗写一封信,她随身带着陆岩送的那支钢笔,识货的老板总会夸她那支笔,每每此时,她便会笑着告诉对方,“是我老公送的。”

她年纪不大,却是早早结了婚,每天都会戴戒指,遇到旁人问起,也会告知对方自己已经结婚,断绝了男性搭讪的任何可能性。

偶尔出去做采访时,会碰到李浩阁,他做的社会新闻,每次出来,身边总是围着不少女生。

他总是会不自觉看向方糖,她变得不一样了,比以前更有魅力了,穿着知性的套装,化着淡妆,一颦一笑都褪去青涩和羞赧,落落大方又礼貌得体。

笑起来,一双眼睛仍亮闪闪的发着光。

李浩阁还记得第一次在学校操场遇到方糖时,她正跟舍友一起散步,手里拿着DV,一张婴儿肥的脸十分可爱,杏仁眼狡黠又灵动,小巧的鼻头有薄汗,樱桃小嘴红红的,不知在拍什么,透过镜头看到他时,冲他礼貌一笑。

那一笑极其突然地就攻破了他的心房,让他不由自主地跟着笑了起来。

“她是谁啊?”有人问李浩阁,“你前女友?你干嘛总是看着她?”

李浩阁收回视线,“不是,是以前一个很好的朋友。”

“以前?”那人又问,“现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