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2章(3 / 3)

来,知义是个武将,说好听些是杀伐果决,不好听些几乎是杀人如麻了。收拾起不听话的下人来,简直是家常便饭,打杀了挽雪的碧桃,再拿采买的婆子开了刀,基本上已成功起了震摄作用,遇上一些极个别的阴奉阳违的,只稍搬出知义往此人面前一站,立马变得乖顺且自觉,并且冷汗直觉。

知义穿着如晴亲手给他做的米色羽纱夹棉长袍,很简单的式样,但却在袍裾边缘以五色绣线透出繁复的纹路,内镶棉花,里衬是绢丝,外衬是米白色挑金线羽纱为质材,对襟敞口的设计,纯当作外袍,可披可穿,外出或在家家都极是上台面,知义穿上,头上再戴个狐狸皮做的暖帽,里头同色系的衣裳,腰缠玉带,吊着块羊脂玉,整个人玉树临风又威武不凡。走在吵杂的大街上,回头率过半。

如晴头戴纱巾覆面,她能看清外头的,但外人却无法看到面容,偷偷打量自家兄长,有种与有荣嫣的骄傲感。

在看摆龙灯时,知义找了间酒楼,登了二楼临栏观看,一边为如晴解释着。

在这个古代生活了十多年了,如晴还是第一次出门观赏外头的风景,刚开始倒还兴奋,但渐渐地,就吃不消了,如果全程观看下边的表演倒也罢了,问题是,知义选的这间酒楼,在本地知名度很高,来的名人富商也不少,好些认出了知义,纷纷上前招呼,然后,如晴也就成了动物园的猴子,全供观赏了。

也就在这个时候,如晴才察觉,这儿全是清一色的雄性动物,虽然知义一再表明她已订了亲事,却也阻止不了这些老头子及纨绔子弟们的好奇的打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