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凶手神情狰狞,他恨恨地述说着自己的犯罪理由。

原来在几年前,死者曾经在某条街意外捡走了经理那装满现金的包,并因为一时的贪婪而将其私留。可那笔钱是经理东借西借,拼尽全力凑出来的给孩子的救命钱,没了那笔钱,没能及时进行手术的孩子因此逝世。

而前段时间,在这家店还没搬迁的老店里,死者因为多喝了一杯酒,一时头晕脑胀,嘴边一碎,就拉着店经理畅谈聊天,并毫无戒备地说出了他曾经的“好运”。

年迈的老人显然不觉得自己将捡到的东西归为己有是什么不对的行为。

他也不知道他捡的包是经理的。

但经理从未忘记他那个包的模样,里头现金的总数,以及里面装着的……被老人评价为“脏兮兮”、属于他孩子的小玩偶。

那是一笔巨款。

足以让老人因此坐牢。

但……还不足以让老人被判处死刑。

“我只要一命还一命。”经理低声喃喃。

半晌,他苦笑着看向神情复杂的老板:“对不起,老板,最后还连累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