厌弃
作者:诉清霜
简介:
我在日记本里写道:
我恨文殊兰。
一个家破人亡的可怜虫,不过长了副会勾引人的皮囊,就轻而易举地就抢走我的一切。
甚至连我那个暗恋多年、心高气傲的竹马,也停下脚步,甘愿为他驻足。
我嫉妒得快要发疯。
但在所有人面前,还得作出一副虚伪嘴脸,事事顺着他、哄着他……还要对他笑。
文殊兰不知道,我每次对他笑的时候,其实心里都巴不得他早点死。
哦或许他知道。因为他此刻正举着我的日记本,皮笑肉不笑地看着我,说:“原来一粟哥这么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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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受/第一人称
无脑降智文学,不要对我抱有太大期待。请自带避雷针。随便写,随便看,别追求逻辑,别代入现实,别勉强自己。
接受任何有理有据的反驳,批判,会认真回复,但看好了,我不接受莫名其妙的评论/贬低/人身攻击,会删除并且拉黑。为自己积点阴德吧?
受控不要看捏,虐受文。
攻控也不推荐。
另外麻烦说什么像的,请有盘上盘,不要背地阴阳怪气,不尊重作者心血的人,也不配被人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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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诉清霜_
正文
第1章 以嫉妒为名的毒虫
洛伦兹提出,在一个动态系统中,初始条件的微小变化,将能带动整个系统长期且巨大的连锁反应。
这是一种混沌的现象,也就是俗称的:蝴蝶效应。
若将我的人生比作动态系统,那么文殊兰的出现,就定然是引导其初始条件进行变化的外部刺激。
变化固然微小,却足够致命。
短短数载光阴,我便被这丧家犬的璀璨光芒所笼罩,变作一粒不受瞩目的黯淡微尘,终日栖息在积灰的暗角。
不作任何挣扎地,静等着尸身腐烂、发臭、生虫。
听起来有些自甘堕落,但我无计可施。
正如‘方一粟’这个晦气的名字一样,我的各方各面,从长相到智商,再从性格到能力,都显得无功无过,平庸寻常。
小时候尚且能以勤来补拙,不至于无限放大与天才之间的差距。然而等到年岁渐长,我不得不认清事实,低头承认,就连努力这件我唯一得心应手的技艺,也已不再奏效。
与常处在人群中心,漂亮优秀的文殊兰不同,我只是广袤天地中的沧海一粟,渺小而微不足道。
当然,偶尔也有情形颠倒的时刻。
就好比现在。
我与文殊兰正站在人来人往的火车站街头。
头顶烈阳焦灼。他肩上挎着包,两只手各拉着一个行李箱,汗水汇聚成溪流,顺着发尾直往下淌。
蓝白衬衫紧黏在后背,洇出一块狼狈的深色区域,与我的清闲安逸形成明显对照。
你看,丧家犬就是丧家犬。就算在外再风光又怎样,现在还不是得乖乖给我提鞋、听我差遣?
我看着他背影,绞尽脑汁地搜刮着所能想到的最恶毒、最侮辱的词汇去诋毁他,以期获得片刻哪怕仅有几秒的快慰。
等他转过头来时,又换上温柔笑意:“兰兰,你流了好多汗,是不是太累了?让我帮你拿一件吧。”
天气炎热,他那张白皙面皮正泛着潮红,整个人的精神状态看起来有些打蔫,唇角却是一扬,露出浅浅梨涡。
“有我在,一粟哥什么都不需要做。”
说完,扭回头,脚步迈快些许。
我迅速收起笑,嫌恶地翻起白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