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愣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这是初初的声音。

叶见崶看着推着轮椅的那个男子,然后再想了想之前初初的心声里说的他家工作狂三弟的红鸾星动了的心声,挑了挑眉,看来他家三弟其实也不是那么的工作狂的嘛,要不然怎么会看直播的。

不过,虽然不是工作狂,但动作倒是挺快的。

没错,那个正在推着轮椅的人,正好就是叶家老三,也就是京都的叶氏集团的总裁,叶见云,被初初叫做三哥的人了。

他难得地没有工作,休息的时候看了一会儿自家妹妹的直播,被自家妹妹爆了自己红鸾星动的消息,原本对于心中只有工作的他来说,根本就不会相信的,但是在听到初初说道六年前他拍下来的那件刺绣旗袍后,他突然就想要看看给旗袍刺绣的那个人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的了。

再加上自家爷爷,还有远在长年不在家的爸妈都打电话给他,要他一定把初初口中的那个女孩带回家的连环催,所以,就决定了亲自来一趟苏城的。

现在,叶老三表示,果真是初初这个瓜神,从来不会出错的。

他来苏城后,直接就被这边派去救沈宁的人给带到沈宁那边去了。

他第一眼见到沈宁后,突然就想到了那句‘一眼万年’,他承认,以往只有工作的他,居然还真的是一见钟情了。

看到沈宁那瘦弱苍白的样子,他,堂堂的帝都叶家三少,叶氏集团的总裁,居然心疼了。

叶总裁表示,他又不是爱不起,既然一见钟情了,那么她就是他的了。

既然是他的人了,那么欺负了他的人的人,那就要洗干净脖子,等着他来给他们的招待了。

不过,他家现在的妹妹,未来的大嫂的瓜神的威力可是很大的,既然瓜神心声里,想着沈宁要上节目,直接去打脸沈晴的,他这个对人家一见钟情的人,怎么也要跟着自家对象一起上节目的。

沈宁:“……”

【啧啧,三哥下手有够快的,这是一见钟情了,然后就开始缠着老婆了。】

叶见云:初初妹妹说的很对,老婆还是得放在眼皮底下的好。

沈宁:“……”

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书香之气的沈宁,本身就是一个比较淡定娴静的人,但是作为一个同样能够听到初初心声的当事人,一时间,红晕布满了整张脸,甚至还蔓延到脖子,活在更下的地方呢!

写小说的女孩,感情都比较细腻,并且同样也是有幻想过自己笔下的总裁男主的,而她第一眼见到叶见云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笔下的总裁男主从书中走了出来了,花费自己心血描画的总裁男主,她又怎么会不喜欢呢!

不过,虽然自己确实是对叶见云有好感了,可是被初初这么直接地点出来了,沈宁还是有些羞涩的。

【工作狂的三哥,这可是第一次丢下工作的,不得不说,未来三嫂的能力就是巨大了,能够让三哥放下工作来,陪未来三嫂上节目。】

:哟呵,也就是说,这就是帝都那个叶氏集团的总裁了,确实很有霸总的气势。

:啊啊啊!!!谁懂,我喜欢的霸道总裁小说里的男主出现在现实里了,果然,居然还真的有人能够有这霸总的气质,还长得那么帅气的。

天啊,从今天开始,我看霸总小说里的霸总男主有原型了。

:沈宁也很美啊,那浑身上下的书香气息,这才是我理想中的天才作家的形象嘛,我就疑惑了,为什么看着沈晴,一点书香之气都没有的,反而还像暗中妖艳的夜店女郎一样,原来是因为她根本就不是真正的天才作家。

作为书粉,看到沈宁的第一眼,我就喜欢上了我粉了那么久的作者大大了。

:嘿嘿,听初初的意思,那叶总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