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去处。
宋黎其实很害怕。
如果宋黎对傅翌明没有半点感情,那他完全有能力让这段关系就此打住。直接挂掉傅翌明那通醉醺醺的电话就好,把他丢在楼下不管,再也不和他联系,慢慢就可以忘掉这一切,一辈子都不会再和他见面。
可一个比被欺骗更难接受的事实是,在这场看似处处受制、实则相当公平的感情博弈里,他已经爱上傅翌明了。
宋黎害怕自己会像在医院里第一次意识到喜欢一样,再一次将不堪的部分选择性遗忘,还是会忍不住去接纳傅翌明。就像卷卷,再怎么生气,可真要过去摸它的头,它也还是会过来蹭蹭自己的手。
也许是为了保护自己,宋黎对傅翌明的这种感情,这种“爱”,变成了更加扭曲的情感。变成了报复,利用,占有,和精心计算后的驯化。
旧时的那点恩情、愧疚、肉欲、爱,随便哪一样都是最致命的毒药。蜘蛛将猎物牢牢粘在自己的网上,可猎物却变成了他的同类,吐着带毒的丝,反过来将这只蜘蛛圈在了自己的茧里。
就像傅翌明最开始做的那样,宋黎也想用无形的枷锁把他绑在身边。傅翌明曾经做过的那些事都可以被当做武器,只要一句话就可以将他的心高高吊起来,摔到地面上,再给他点甜头,让他继续将心捧到自己面前。
作为补偿,傅翌明可以得到他最想要的东西。
宋黎准时去二队报了道。
不出意料,二队的人从上至下都对他非常冷淡,虽然不至于刻意刁难、或者卡他的流程,但很直接地把宋黎安排在了最角落的临时工位上,桌腿都是晃的。一整天没有一个人主动和宋黎说话,没有人带宋黎,更是完全见不到埃德蒙顿的人影。
宋黎早早就有了心理准备,倒没有多难受,笑着送了附近位置的人一点水果和零食,修好桌子,顺手摸摸鱼把房子交接的事情全部搞定。
一整天都没有活儿干,自然也不用加班,宋黎准点下班把自己那点家当搬到新房子里,在楼下给傅翌明打了电话。
傅翌明有些意外,“这么快就搬完了?”
“我那点东西打个车就搬过去了。”宋黎问,“下班了吗?”
“晚上要和你吃饭,怎么敢加班。不过,怎么想都应该是我祝贺你乔迁新居才对。”
“年纪轻轻的,怎么记性这么差。”宋黎笑了笑,“这顿饭的由头是庆祝我单身吧?”
傅翌明叹了口气,“你越来越会挤兑我了。”
傅翌明把餐厅定在之前和谭迅吃饭的第三区商业街里。
傅翌明有司机,比宋黎到得早了些。他出门前显然精心打扮过,上身套了一件宽松的冷卡其色毛衣,底下搭配了一条铁灰色的裤子,外面是他常穿的那件黑色长大衣,就这么招摇地杵在门口等着宋黎。
他身上的毛衣和上次在这里一起买的那件很像,宋黎看出了他这点小心思,也没点破,只是把他推进室内,“外套也不系好,不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