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张苗发现,焖的比煮的还要好吃!

发财了,发财了呀!

张苗拿出两个长的最周正的番薯,用干净的盘子装着,递给林茗烟二人。

林茗烟接过来,手一沾上去,就烫的弹开了。

“嘶~好烫!”她用烫着的手指摸耳垂,嘶嘶哈哈的说。

四爷闻言默默把盘子接了过来,拿了一个出来细细的剥了皮,递到林茗烟嘴边。

林茗烟就着他的手咬了一口,眼睛亮了起来:“好吃啊~”

这番薯是原始的品种,并不是现代那些专门培育过的蜜薯。

但是因为是自然生长不使用化肥农药的,所以味道很是香甜,好吃的很。

她示意四爷也吃,四爷便拿起放嘴里咬了一口,“还行。”

跟小时候皇阿玛给他们尝过的差不多,有些粗粝噎人,谈不上多好吃。

林茗烟又凑过来咬了一口,眼睛都眯成了狐狸眼。

她看着番薯可不仅仅的番薯,那可是她未来的事业啊~

酒水能赚到钱,那这番薯可是要赚功德的呀!

林茗烟这样想着,便问:“张大嫂,那你们那边番薯除了煮来吃,还有什么做法吗?”

“煮了单独煮来吃,还可以煮粥、煮糠,都很不错的,”张苗道:“不过煮粥的人家不多,舍不得那些白米。”

就这?

林茗烟若有所思的点点头,看来番薯事业还是要靠她的啊!

她已经想好了,康熙爷在位的时候,她就只管推广番薯的种植。

然后再把粉丝、红薯干、芋圆的生意给做起来,既能让老百姓填饱肚子又能带动经济。

等四爷上位之后,就可以用神种,改良成现代的优质番薯,这样的功劳已经是可以传世了。

完美!

离开张家的时候,张苗热情的拿油纸包了好几个,非要他们带走。

林茗烟不好伤了她的面子,接下带走。

四爷骑马带她往约定好的地方去,她一路上都在担心,怕挂在马上的番薯会颠簸成屎黄色的饼。

骑了一会,林茗烟就觉得大腿有点痛动来动去的。

四爷以为她觉得无聊了,便提议:“前面的林子也挺美的,先去林子里玩玩吧?”

到放风筝的田野还有不少路,在林子里休息一下也行。

四爷利落的下马,却没有让她下马,而是在一旁指点着教她怎么骑。

五分钟后,林茗烟:放开,老子现在强的可怕!

由着她跑了一会儿,到了林子里,四爷才托着她的屁股把她抱下来。

正是万物复苏的时节,树上冒出星星点点的绿意,煞是惹人爱。

四爷难得体会到这样悠闲自在的时刻,反正这里离他的皇庄不远,也就没有打断她的脚步。

林茗烟伸了个懒腰,准备转身跟四爷去庄子上,却听到了一声不明显的呜咽。

有人在这里哭?

她停下脚步仔细听,但是又没了声响。

手是人还是动物?

林茗烟不清楚,但是刚刚四爷说了,暗卫和奴才们都已经提前去皇庄了,现在这个地方只有他们两个人。

这要是放小说了,就算不遇上刺杀,也要被有心人用个美貌女人缠上。

要是灵异一点的,说不定荒郊野外还能冒出个狐狸精!

走走走!

“爷,这也没什么好玩的,我们去庄子上吧?”林茗烟背靠着一块巨石,在四爷耳边悄声道。

他们俩现在顺着一条隐秘的小路走到了河边,两边是巨石。

要回去,就只能从刚刚的来路退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