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瑟可能会以为是普通民居。凯也不是第一次在教会的地盘借住了,颇有些驾轻就熟。他来到餐厅,意外地发现非常干净,从餐桌到地板都被擦得亮堂堂的。方一坐下,少年就端了盘吃食过来,还冒着热气。

食物的香气充满了整个餐厅,凯望过去眼前一亮:主食是纯正的小麦面包,一看就很松软,他这些天吃的净是些干巴巴的黑麦干粮,就着水才能下咽;主菜是一只烧鸡,火候掌握得很好,表皮金灿灿的冒着油,旁边配上红的、绿的果蔬,还有一碗奶白奶白的汤,光是看着就能让人垂涎欲滴。他迫不及待地撕下一条鸡腿,一口咬下去,唇舌之间瞬间盈满了怀念的油脂味,他三两口就把鸡腿肉吃个精光,还意犹未尽地舔了舔骨头。

“这是你做的?”凯往嘴里又塞了一块肉,囫囵地问。鸡肉烧得恰到好处,嫩滑的同时还有一股树莓味儿,酸中带着微甜,开胃的同时又中和了油脂味,凯感觉自己吃多少都不会腻。亚瑟点点头:“味道还习惯吗?”

“太好吃了!我只在副队长家里吃过这么好吃的晚饭!”他突然又想到什么,“这几天晚饭还有家务都你做的?”凯最了解队里的这些骑士了,虽然个个长得白净,家世也好,其实都是些不折不扣的糙汉。简单的家务、烹饪也会,但根本做不到这么细致、美味,只有副队长是个例外。以前派驻到各个城市,也借住过教会的房子,那时都是直接吃小修士们送来的食物,填饱肚子绰绰有余,但美味绝对谈不上。

“你不用干这些下人的事,如果有人欺负你,命令你做这些粗活儿,可以由我来报告队长。”凯三下五除二就把食物吃了个干净。他带着满足的神色认真地对少年说。

“不不,没有人命令我做这些,”亚瑟有些局促地解释道,“队长把我带在身边。在这里混吃混喝的,我也帮不上你们什么忙,就做做家务了。”

很有自尊心的少年,凯在心里暗自评价,“话说,你也喊队长,以后准备加入我们四队吗?”亚瑟摇头:“队长让我这么喊的,他说之后送我去骑士学院。”

“骑士学院?王都那个?”凯有些意外,但稍加思量过后也觉得是个好选择,“巧了,我就是那里毕业的,到时候我给你领路。就当是报答你的一饭之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