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1 / 2)

10打白玫瑰,和几篮蓝色绣球花,堆满她的阁楼;

珠宝,有好几件,从耳环到项链,如果忽略宝石的颜色的话,那么可以凑成一整套;

一对毫无杂色的白色猫咪,奶萌奶萌的,可爱极了。

……

……

很多很多的礼物,五花八门。

收礼物是很快乐的,但送礼物的人她甚至都不记得长什么样。

参加过奈特家的宴会之后,送礼的人更多了。

*

“为什么他们会送礼物?”娜塔莎不解的问。

亚历山大和阿德里安都抬头看她。

“怎么了?我问错了吗?”

“哦不,没错,你确实要问问。”亚历山大穿着晨褛,光着脚,正在吃早餐。

阿德里安几乎是一模一样的打扮,他这几天住在家里。“男人送你礼物,总是有目的的。”

“什么目的?跟我约会吗?”

阿德里安笑了笑,“对。”

她耸肩,“一大半人我都不记得他们长什么样。”

“那是好事。”

“别答应,一个都别答应。”亚历山大说。

“天哪,亚历克斯!”娜塔莎还没说话,阿德里安便惊呼,“你像个法西斯!”

亚历山大有点局促的看着娜塔莎,“抱歉,我的错,我不该、也不能限制你。”

“我原谅你啦,哥哥。”她笑眯眯,“哥,别担心,你不说了吗,约会不算什么,我应该多认识几个男孩,或者男人,这样我才能体验生活。”

亚历山大忍不住微笑,“我是这么说的。”好吧,这么一想,也确实不应该拦阻她“增加阅历”。

*

约会嘛,没什么,很普通才是。而且约会也可以是很多人在一起的,南汉普顿其实很小,你就算出去逛街,见到的也大多都是熟面孔。

娜塔莎每天的行程都安排的满满的:上午和哥哥、阿德里安一起吃早餐,然后去逛街;中午在奈特家或是布鲁斯家或是随便哪家吃午餐;下午通常是女孩时间,游泳、美发、按摩、美甲,精致女孩从头到脚都要是精致的;

晚餐有一半时间在自家吃,也举办了几次派对。

当然也去别人家参加派对或是宴会,完全可以称得上“夜夜笙歌”了。

哦,至于亲戚劳伦斯,他的firstname是本杰明,平平无奇的名字,中间名很多个,可以忽略不计。本杰明很喜欢美国,每年都要在美国逗留至少3个月,夏季喜欢来美国玩,他说英国太冷,就是8月,英国的最高气温也只有20多摄氏度,一点都没有夏天的感觉。

本杰明家的宴会客人就不都是年轻人了,有不少4、50岁的中年人,男男女女,穿着精致。管家也教过她,老钱家族不论年龄穿着都很低调,你从衣服的外观上压根看不出来今年的流行,放在衣柜里20年仍然随时可以拿出来穿,反正不会追逐时尚,所以穿什么都是那样;新贵特别是年轻人的穿着紧追时尚,尤其是年轻女孩,从不穿过季的衣服和鞋子。

娜塔莎没有过季衣服,她所有的衣帽鞋靴都是最新的。

宴会上,她是最受欢迎的女孩,人人都想跟她说话、人人都想认识她。年轻客人恭维她的美貌、衣着和珠宝,年长的客人笑容可掬的向她的父母问好,问她喜欢纽约的“新生活”吗。

噢,当然是喜欢的,纽约很大很美,她很喜欢。

回答的非常套路。

阿德里安在一旁暗笑:“瞧,她已经适应的很好了。”

“她可是我妹妹,她很聪明。”

“这么说,她的养父母把她养育的很好。”

“没错。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