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却皱起眉来,他能看出来对方说的都是真话,但说的是真话又不全都是事实,对方有很多事情都没有讲。
比如他暂时离开小镇是去干了什么,比如他之前的职业。
但这个家伙确实是一个可怕的家伙,天生的犯罪分子,比利觉得很可能在这个案子之前他还犯了其他案子。
虽然在这之前比利亲手按着鲍尔的手按下了指纹,但在被抓住之后,比利还是让仆人从自己的房间里拿来了小箱子,从里面拿来油墨跟白纸,重新摁住对方的手在纸上留下了指纹。
这个时候的鲍尔见到比利居然一点都没有像之前愤怒的情绪,反而就像看着一只逗人玩乐的鸟儿一样盯着比利,就这么任由比利握住他粗壮的手,在纸上留下指纹。
等到比利将按好指纹的纸张挪开并在上面标注上左右手跟哪个指头后,眼看他就要将这张按着他指纹的白纸收起,鲍尔忽然向前倾来。
这突然的动作让周围人都吓了一跳,旁边的警察立马摁住鲍尔的肩膀控制住他。
鲍尔却像没有发现这件事一样,那双浑浊的眼睛死死盯着比利,脸上露出诡异的笑容:“你以为抓住我就算完了吗?”
福尔摩斯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挡在比利面前,这个时候直接一把伸手拽住了他乱糟糟的头发,弯下腰来的福尔摩斯几乎跟对方脸贴脸:“你以为这么就算完了吗?”
近乎跟对方说的话一模一样。
说完之后,福尔摩斯直接松开了揪住对方头发的手,直起身来拉住比利的手腕直接将他向外拽去。
正好此时比利也已经收拾好,顺着福尔摩斯的力道离开了这个临时被用来审讯的房间。
但比利并没有跟着福尔摩斯就这么离开,而是从自己箱子里拿出了那一踏指纹,最上面放着的就是下午从鲍尔那里采来的指纹。
福尔摩斯从自己口袋里掏出拍摄的信封指纹的照片,三者一对比,很轻易的就能看出这三个是同一个人的指纹。
周围那几个凑过来的在下午研究过指纹文章并做了实践的侦探此时也发现了这件事,瞬间发出惊叹声。
“原来还真的能用指纹破案!福尔摩斯不愧是福尔摩斯!”
“这也不是福尔摩斯一个人研究出来的吧,一开始研究指纹的是那个亨利,他最早发现人跟人之间的指纹很可能不同这件事并发表了文章,随后进行研究。”
“但将指纹应用在破案身上还是福尔摩斯吧!”
“你们都没有关注著作者排名吗,福尔摩斯是排在第3位的,第2位的是叫做威廉·费什的人,一个才刚刚成年的小伙子,在杂志上发表的那篇指纹文章里,亨利跟福尔摩斯都对这个费什表达了极大感激之情,很多事情都是由他带来的灵感并执行的。”
“之前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家伙,这么年轻,难道真是个天才?”
侦探总是对所有事情都保持怀疑态度,这个习惯也大都蔓延到了他们的生活。
波弗侦探不知道什么时候插了进来,这个时候他又点燃了自己的烟斗,边抽着烟斗边叹气:“这个费什我知道,是福尔摩斯的侦探助理。之前我了解过福尔摩斯有许多帮手,但都不能算得上是正式的侦探助理,只能算福尔摩斯的下属。哦之前还有华生医生,但那可不是什么侦探助理,而是朋友,外加福尔摩斯的撰稿人,很多事情华生也不会跟着。但这个费什,我在伦敦侦探界听到的各种风声中知道,现在福尔摩斯不管走到哪里都带着他,看来对方确实是一个天才。为什么没有人给我送来这样一个优秀的侦探助理?”
当即就有人笑起来:“人家天才当然只能会跟天才在一起,普通人人家肯定会嫌弃的,你根本跟不上人家的思路,既不能给对方带来利益,也没有好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