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用。”

陈哲的笔帽指向一个人,那人摸摸脑袋:“之前有段时间很迷,还考了aopa高级驾驶证来着,不过已经很久没碰了,需要练练手。”

设备有了,操纵员有了,于是又回到那个问题:诱饵。

“我不同意。” 孙晴坚持立场。

“那些同学已经死了,我们做的事只是相当于器官移植,让他们死得更值得而已。”

“是吗?可器官移植是经过本人签署同意书的,副会长你的意思是也征求过他们自身意愿?什么时间?向谁,乐乐还是刚子?像你这样谨慎的人应该会保存纸面或者录音证据吧。”

“你能不要感情用事吗,晴晴?”

“我没有在跟你开玩笑,请问你又是以什么身份喊我晴晴?”

小情侣意见相左,争执不下,弄得围观群众也犯纠结。

这个说未经同意利用他人遗体确实阴险,不符合基本道德;那个觉得实际上人没就没了,无论对尸体做什么,本人都不会有感觉,所谓的道德伦理说白了也就是一种迷信。

更何况他们处在非常时期,又不是因为私人牟利、贩卖器官之类的目的而擅自破坏尸体。

总之双方支持者一半一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