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拍了拍脸,精神才稍微正常了些。

“果然喝酒误事······”

等她结束洗漱下楼,已经接近午饭时间。

正中的餐桌座位上摆放着一个餐盘,里面是今天的早饭自制三明治。

新鲜现烤的欧包酥脆蓬松,即使凉了也很有嚼劲;两片面包中间夹着酸甜的黄瓜片和焦香的培根,配上前一天晚上煮好的奶茶一起下肚,不同的口感层叠在她口中爆发,叶与欢微微眯着眼睛,十分满意。

路微和林斐瑜似乎都出门了,只留下她和几个保镖在家。

至于那位带着狗来度假的经纪人,上周开始就没看到过人影,只在茶几上留下一张字条,标注了回归时间是一个礼拜后,不知道是去什么地方玩了。

她倒也不是想念司徒朗月,只是那两只大狗的手感确实很不错,皮毛又长又厚实,很适合作为冬天的暖手宝。

看了眼桌上的日历,叶与欢惊觉已是腊月。“要过年了啊。”

这么算来,她回到岚城,已经大半年了。

下午的阳光温暖地洒在大地上,叶与欢换了一身保暖的冬装,准备出去走走。

房屋门口的小径早已打扫干净,没有残留积水,她缓步而行,把手揣在兜里,摸到一个硬硬的小方块。

是她的手机。

下过雨的泥土泛着清新的气息,叶与欢刚出院门,视线突然瞥到一角陌生的颜色。

“谁在那里?”她高声询问,在兜里的手指已经按上了紧急拨号键。

“叶老师,是我。”熟悉的声音应答。

是苏凌。

今天他穿了一件黑色衬衫,外搭深灰色的长风衣,下摆长度接近膝盖,垂坠的质感勾勒出恰到好处的腰线,斯文而优雅,显得格外稳重。

“是你啊。”既然是熟悉的小孩,叶与欢挥了挥手,就当打招呼。

“叶老师这是打算去哪儿呢?”少男快步跟上,保持着均衡的步行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