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先把米饭蒸上,把菜洗干净,又把排骨腌制了一下,把调料弄好了。他才去清点自己的东西。

他的东西不多,衣裳只有三件,有两件的布料都还好 ,还有一件已经把布料洗得泛白了。另外的两件衣裳就是为了充面子在外穿的,婚服在这一众衣裳里格格不入。

在灶房还有一小罐萝卜干,郑山辞喜欢吃,用来下饭很爽利。因着路途遥远,郑家并未让郑山辞带太多。

他写给郑家的信,等他和虞澜意成亲后才能到,届时他就带着虞澜意去新奉县了。

郑山辞一边漫无边际的想,一边换上旧衣。原著对郑家的描述并不多,郑山辞记得郑家一直都捧着原主,郑山成是大哥,早早娶了亲事,一直为家里的事操劳。农忙时下田干活,为了多一点钱,还会去别人家里做帮工。农闲时就会去镇上找点工做。

有次郑山成在码头里扛沙袋,还因为中暑被监工打了鞭子,整个人都晕倒了。等郑父去把他带回来,郑山成整个人都虚脱了。

原主却还是瞧不上他们,觉得自己已经是读书人了,跟这些泥腿子不一样了。郑山成去码头扛沙袋反而丢他的脸。

郑山成还未休息多久,被镇上一家大户人家的管家雇佣去做了小厮。郑山成没有签卖身契,待遇还不错。他们虽是农户,但也知道把亲儿卖到大户人家做小厮,生死不由人,是一个被人作践的事。卖身契一签就没入奴籍。

他本也不用被大户人家雇佣去,但为了给郑山辞凑足钱是要吃些苦头。一个家族的人是互帮互助的,但要郑山辞先考取了功名,家族才会帮他,余下的扎根之际,只有家里人帮扶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