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我这一生,是否还有机会发现我所擅长的事情。

从沙漠寻回绿洲,我不知道应该是生命开始,还是终结。每日醒来,我都被要求做着非人道的训练。在沙漠里长跑,在夜晚的河水里练习闭气,学习使用各种武器。偶尔那个疤痕男会带来一些动物,让我们用不同的武器杀死它们,并感受不同生物肌肉的纹理与血管的脉络。

为什么,我们为什么要做这些事情?

“过了这么久,你都不知道吗?我们是要被训练成杀手的。”

两年之后,有天晚上,一直睡在我旁边的小孩转过身来,对我如是说。

她的眼睛与我是一样的胡桃色,白皙的皮肤、深陷的眼眶。我知道她是个女孩子,因为她的手腕处刻着一个小小的莲花纹。只有女儿家,才会被刻下如此的文身。

她看我懵懂的样子,笑着回复:“干什么,你真不知道啊?”

她说,我们都是希伯来人。埃及王室对外国人的政策比较开明,但是因为希伯来人与腓尼基人类似,是很会做生意的一批人,赚了不少埃及人的钱。所以国民本身对希伯来人十分排斥。有些排斥希伯来人的贵族曾经在埃及边界制造过小规模的屠杀,但因为整个国家对这个人种都十分不友好,地方官也就睁只眼闭只眼地把这件事压下了。

这样的事情发生了几次,有些极端分子就对埃及王室产生了迁怒。他们从全国各地搜集了希伯来人的遗孤,加以培训,然后有计划地对王室和贵族们进行刺杀。

“难怪每过一段时间,就会有人离开绿洲。”我喃喃地说。

“是啊,他们去执行任务了。”她轻轻地回答,“一般去了,不管成功与否,都很难再回来。”然后她转过头来,问我,“你叫什么名字?”

我顿了一下。在这个绿洲里,大家都有着自己的编号,从未有人问过我的名字。母亲给我的名字,好遥远。我抚着头,然后说:“我叫……冬。”

“冬。”她脆脆地重复了一遍,“我叫菲坦。”

菲坦比我大两岁,她是我人生中第一个朋友,如师如姐。

虽然是个女孩子,她却是我们这群人里表现最出色的。她用短剑的技巧非常好,有的时候她把一匹马切开,过好久,鲜血才会溢出来。

而我也逐渐找到了自己生存的方式。在指头上戴着与指甲大小相仿的寸铁,手臂与指尖强化硬度,就算没有武器,我的手指也可以达到如刀般的力量。很快,我在与我年龄差不多的孩子里,开始逐渐脱颖而出。

就连疤痕男也震惊地看着我,说:“当年我就觉得你有这个天分。”

是吗?那或许是我的天分。我在五岁的时候,就打死了一个十几岁的贵族少年。仔细想想,不管是出于冲动还是愤怒,本身能做到这件事,就已经很了不起了。

讽刺的是,我作为一个人所擅长的事情,竟是杀人。

时光飞逝,菲坦第一次去执行任务。

临行前,菲坦握着我的手,对我说:“并不是每个去执行任务的人都不能回来。冬,你等我,我一定会活着回来给你看。”

菲坦和三四个出色的杀手一起离开了绿洲,我则持续着每日枯燥的训练。

一天下午,疤痕男拖着一个麻袋走了进来。